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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06-17 15:50     来源:秀峰区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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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财政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的政策和法规,制定辖区财政、财务、会计方面的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辖区财政管理体制;参与制定各项辖区经济政策;管理秀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3、承担辖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和监督辖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本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财政性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辖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8、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辖区政府主权外债。

9、负责辖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0、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财政调研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局属参公单位1个,为秀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全局(含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10名,区聘用人员12名。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772.81万元,同比减少25.02万元,下降3.1%。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72.81万元,同比减少25.02万元,下降3.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77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同比增加12.82万元,增长12.8%,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项目支出660.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同比减少37.83万元,下降5.4%,主要是对委托中介机构评审业务、预算管理等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4万元,项目支出652.1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69.4万元,同比增加4.3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财政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8万元,同比减少23.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0.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06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财政国库业务44.13万元,同比减少51.4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0.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7.1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管理及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29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金财工程”、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协税护税业务264万元,同比增加7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员工资、社保及日常公用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同比减少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统筹2020年全区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8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培训业务开支。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万元,同比减少0.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2万元,同比增加1.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行政单位医疗7.27万元,同比减少1.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3.95万元,同比增加3.95万元。

住房公积金10.28万元,同比增加2.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公务接待开支进行了压减。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55万元,其中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0.32万元、邮电费1.85万元、物业管理费1.92万元,差旅费4.82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6万元。

五、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00万元,同比减少5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2019年全区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秀峰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_[105]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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