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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教育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6-17 16:55     来源:秀峰区教育局     作者:秀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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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本级。

2、局属二层机构12个,分别是:桂林市解放路幼儿园、桂林市榕湖小学、桂林市中华小学、桂林市乐群小学、桂林市西山小学、桂林市飞凤小学、桂林市桥头小学、桂林市矮山塘小学、桂林市长海实验学校、桂林市琴潭实验学校、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桂林市秀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区教师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人事管理,共同做好教师招聘、校(园)长聘任的考核报批、教师队伍的调整交流等人事管理工作,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3、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力量所办小学、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及业务指导。

4、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教育、初等教育。

5、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教学研究包括以下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住处技术教育、科学、体育、卫生、健康课、科技文体、幼教、特教、社会、思品、心理素质、劳动技术课、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学习与实践地方课程等,以及本局课题科研与指导辖区各校的教研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经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研究、调拨和审计;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的立项及投资申报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7、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工作。

8、负责辖区学校仪器设备的更新、购置、管理。

9、负责辖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体育、计生、艺术教育、综合治理、禁毒、科技、行风评议、校务公开、团队建设、教育工会、普法、科技及其他社会活动。

10、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和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12、承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行政编制1人。局属二层机构事业编制665人(含教师控制数174人),后勤服务控制数3人;工勤编制3人;政府聘用教师24人、特岗教师6人、离休1人、退休470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9636.43万元,同比增加641.59万元,增幅7.13%。其中:公共预算拨款9636.43万元,增加803.57万元,增幅9.0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963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0.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90%,同比增加701.44万元,增幅9.03%,主要人员收入增大;项目支出116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0%,同比减少59.84万元,降幅4.88%,本年度生均公用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3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0.04万元, 项目支出1166.3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9.74万元,同比减少3.3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教育系统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万元,同比增加0.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32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培训业务开支。

行政单位医疗2万元,同比减少0.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767.81万元,同比增加67.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增加了特岗人员的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9.74万元,同比减少20.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9.87万元,同比增加93.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三、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秀峰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_(201)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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