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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农村工作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良;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积极引进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广新特优品种,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高标准无公害蔬菜、三种一养的具有秀峰区特色的农业生产布局,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新局面。
4、研究拟定全区林业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封山育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5、完善甲山街道办事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做好防汛预案,做好排涝、防汛、抗旱工作。审报农村饮水工作项目,争取国家资金,逐步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
6、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宣传、规划、部署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农村交通、道路管护工作。
7、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新修、维修水利工程,负责水土保持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
8、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拟定本区水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实施科教兴渔、科教兴牧战略;调处养殖污染事件和保护水产动植物工作。
9、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强化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0、在市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负责除重点项目外,国家、自治区、市级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11、负责农村机械化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民应用农业机械,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机械修理资格审批。
12、负责辖区内“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局属事业单位1个,为秀峰区甲山农业技术推广站。全局(含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13名,区聘用人员4名。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69.76万元,同比减少90.28万元,下降25.07%。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69.76万元,同比减少90.28万元,下降25.07%;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6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7%,同比减少12.45万元,减幅19.97%。项目支出21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3%,同比减少77.82万元,下降26.25%。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万元, 项目支出218.5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3.13万元,同比增加2.3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农村工作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农村工作局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0.13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各种培训业务开支。
行政单位医疗3.25万元,同比减少0.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56万元,同比减少0.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5万元,同比减少2.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2万元,同比减少了0.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三、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减幅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目前我局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3万元,其中办公费0.64万元、邮电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0.72万元、差旅费3.09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五、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秀峰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_[501]桂林市秀峰区农业农村局.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