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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06-17 17:19     来源:秀峰区审计局     作者:秀峰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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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秀峰区审计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及秀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订全区审计政策,制定秀峰区有关审计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区获得的中央、自治区、桂林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秀峰区投资和以秀峰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秀峰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区内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秀峰区审计局为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人员3名,聘用人员2名。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57.22万元,同比减少13.02万元,减幅18.54%。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7.22万元,同比减少13.02万元,减幅18.54%;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5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01%,同比减少9.48万元,减幅15.84%;项目支出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9%,同比减少3.54万元,减幅为34.04%。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6万元,项目支出6.8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2.29万元,同比减少5.1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审计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6万元,比上年减少3.5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1.4万元,于去年持平。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审计培训业务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5.02万元,同比减少1.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57万元,同比减少0.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万元,同比减少2.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3万元,同比减少0.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项目经费无增长,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方面的支出。

三、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审计局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7.43万元,其中办公费0.29万元、印刷费0.15万元、邮电费0.82万元、物业管理费0.72、差旅费1.70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

五、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考核的项目。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秀峰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_[106]桂林市秀峰区审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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