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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委宣传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掌握舆论导向;围绕各个时期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策划、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宣传工作计划;会同、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本区各单位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2、研究提出我区对外宣传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全区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对外宣传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品制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外地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工作;负责本区网络新闻宣传的监督工作。
3、强化网络生态治理,营造更加清明的网络空间,严格依法管网治网。抓好《网络安全法》学习贯彻,严格管控负面舆情,主动做好网络属地管理,加强“网军”建设,全力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4、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学习和理论教育工作,抓好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制定理论教育计划,组织编写有关理论学习辅导材料;负责全区理论教育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全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理论骨干、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通讯员骨干队伍的培训。
6、负责规划、部署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和协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公民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各种创建活动,推荐、宣传先进典型。
7、负责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8、负责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委宣传部,并增挂桂林市秀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秀峰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牌子、桂林市秀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秀峰区委宣传部在职在编人员8名,区聘用人员13名。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86.96万元,同比减少16.95万元,减幅5%。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86.96万元,同比减少16.95万元,减幅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8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同比增加20.82万元,增幅20%,主要是人员增多,工资支出、办公经费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62.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同比减少37.77万元,减幅18%,主要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3万元, 项目支出162.3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8.44万元,同比增加15.56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宣传部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82万元,同比减少35.8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以保证区委宣传部各项活动经费支出;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经费支出;区机关订书报经费支出;对外宣传品制作经费支出;与外地、本地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工作;重大节庆环境布置经费支出;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费支出;社会科学联合会工作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秀峰区文学艺术联合学工作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通讯员写作、文明单位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2.12万元,同比减少2.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1.07万元,同比增加2.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6万元,同比增加0.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3万元,同比增加1.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6.23万,同比减少42.25万元。主要是文化体育项目减少,不放在宣传部。
三、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4.72万元,同比减少0.48万元,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6万元,其中办公费1.04万元、印刷费0.43万元、水电费0.43万元、邮电费1.6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差旅费4.22万元、维修(护)费1.27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五、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秀峰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_[115]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宣传部.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