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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06-17 10:55     来源:秀峰区市监局     作者:秀峰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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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计划方案,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授权,负责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根据市本级与城区行政执法权限划分方案规定,查处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经营和使用环节)、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生产许可证、价格和收费、酒类流通秩序等由市本级下放的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盐、传销和违法直销、不正当竞争、烟草无证经营、广告、商标、合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登记注册监管、无照经营等方面原市本级与城区都在办理的执法案件,并负责对其他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各类案件进行查处。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的案件。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6.负责特种设备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职责权限协助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

9.负责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依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1.在辖区内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落实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落实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职权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5.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

16.组织、指导、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开展相关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落实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及商标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商标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地理标志及商标申报工作。

1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优化行政审批效能。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加强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5.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为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局编制共87名,其中:行政编制54名,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8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设局长(正科长级)1名,副局长(副科长级)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秀峰区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派出机构副科级领导共4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893.08万元,同比增加444.56万元,增幅99.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93.08万元,同比增加444.56万元,增幅99.1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8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85%,同比增加420.70万元,增幅102.98%,主要机构改革,原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项目支出63.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同比增加23.86万元,增幅59.65%,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22万元, 项目支出63.8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522.96万元,同比增加267.86万元,增幅105.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主要用于为保证工商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万元,同比增加21.38万元,增长159.31%,增长的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其中基本支出0.56万元,项目支出34.24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而发生的经费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1.20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减幅11.76%。主要用于消费维权培、商标广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及市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业务开支。

行政单位医疗84.92万元,同比增加43.81万元,增幅106.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合并后在职人员同比增加了47人。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77.40万元,同比增加42.12万元,增幅119.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合并后在职人员同比增加了47人。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59万元,同比增加41.57万元,增幅76.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合并后在职人员同比增加了47人。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76万元,同比增加26.18万元,增幅121.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合并后在职人员同比增加了47人。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三、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3万元,同比增加1.17万元,增幅63.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为21万元,同比增加9万元,增幅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而对比的上年基数仅为工商局的数据,合并后执法执勤车辆增加3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11万元,其中办公费5.89万元、印刷费2.95万元、差旅费18.21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1.29万元、培训费1.20万元、工会经费1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58万元。

五、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国有资产733.9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秀峰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_[413]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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