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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

2021-03-05 18:38     来源: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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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君街道办事处为秀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秀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辖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通过法定委托或授权,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行政执法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丽君街道辖区城市管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3.通过法定委托或授权,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城市管理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

4.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

5.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6.协同市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丽君街道辖区内的脏、乱、差进行全面整治。

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

1.组织丽君街道辖区单位、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2.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信访及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街。

3.会同有关部门对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人员进行综合管理。

4.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卫生保健、殡葬改革管理、统计、人民调解等工作。

5.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做好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农民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变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

6.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7.做好丽君街道辖区内防汛、防火、防震、抢险、防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8.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社区建设工作

1.切实加强丽君街道辖区内社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3.兴办发展社区服务及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4.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5.组织开展丽君街道辖区内群众文化、体育、环境整治等活动和教育、人口和卫计、科普等工作;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

6.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经济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做好经济发展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及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地,加强产业引导,培育经济组织,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设29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基层党建办、财务室、统计办、司法所、共青团、工会、妇联、武装、城市管理办、应急办、统战办、综治办、信访维稳办、精神文明办、市容办、卫计办、民政办、安监办、漓管所;政务服务大厅等工作机构以及8个社区工作站。

二层机构(事业单位)1个,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增幅7.42%。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增幅7.4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69%,同比增加106.58万元,增幅18%,主要是社区工作者人员人数增加15人,退休居干死亡1人;项目支出10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1%,同比减少46.78万元,减幅30.36%,主要是减少了街道综合工作经费减少20万元、社区办公费减少16.5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减少16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53万元, 项目支出107.2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主要用于街道社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人员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上级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37万元,同比减少11.49万元,减幅6.6%。主要压缩了各项工作的支出。

培训支出业务3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街道各部门培训业务开支。

机关事业单位医疗17.3万元,同比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15.01万元,同比减少1.18万元,减幅7.3%,行政互换2人,工资减少。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2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减幅7.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450.28万元,同比增加73.91万元,增幅19.64%,社区工作人员增加15人。主要用于社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区各项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65.94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幅8.3%,。主要用于卫计工作经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5.6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办公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6.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人员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上级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目前我局减少了绝大部分公务接待开支。经费用途:主要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增幅7.42%。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增幅7.42%。2021年支出总预算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增幅7.42%。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增幅7.42%。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805.79万元,同比增加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69%,同比增加106.58万元,增幅18%,主要是社区工作者人员人数增加15人,退休居干死亡1人;项目支出10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1%,同比减少46.78万元,减幅30.36%,主要是减少了街道综合工作经费减少20万元、社区办公费减少16.5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减少16万元、党建、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培训减少3万元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1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差旅费10.56万元、会议费0.92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6万元、邮电费3.79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水电费2.67万元、物业管理费2.64万元、其他4.22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合计331.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万元(货币资金15.5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5.1万元(包括办公用房280.12平米,原值120.46万元,净值47.5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9.9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类项目(救助、帮扶等)、社区环境类项目(社区绿化、硬化等)、社区管理类项目(安防、矛盾化解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秀峰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_[126]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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