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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桂林市桥头小学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制定德育计划,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3.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活动,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组织课外科技、文体等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档案建设。
7.领导和组织制定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桥头小学属二级单位,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含控制数)18人,实有人数20人。
1.学校校长室属于决策层,校长室下面设教导处、科研处、政教处、总务处组成执行机构,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
2.学校设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学校中层干部的任期三年为一届,校长根据干部的考核情况,与党支部商议后决定新一届的任免,并报秀峰区教育局备案。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每年考核后由校长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新一年的任免。
第二部分:桂林市桥头小学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桥头小学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370.85万元,同比增加96.27万元,增幅26.1%。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70.85万元,增加96.27万元,增幅26.1%;主要人员经费收入增大,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37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同比增加18.9万元,增幅7.22%,主要人员经费支出增大;项目支出8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增加72.25万元,增幅3.8%,本年度自聘教师工资及社保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2万元,项目支出85.23万元。具体指出预算如下:。
普通小学教育285.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同比增长7.22%,人员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医疗16.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长5.4%,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加大。
住房公积金23.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长5.4%,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加大。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同比增长5.4%,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加大。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度基本支出370.8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85.2,同比增长,3.8%,人员经费增加。2、商品服务支出8.59,同比增长4.3%,学生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370.85,预算支出293.79,同比增长10.68,增幅3.8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370.85,同比增长96.27,增幅26.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支出293.79,同比增长10.68,增幅3.8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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