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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3-04 17:40     来源: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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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制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协助上级部门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

(四)指导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农村开展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组织开展节庆文化、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送文化下乡工作。

(五)负责申报、评定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传承人工作,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负责辖区包括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市场经营性项目的审批(审核)

(七)负责对辖区文艺工作的指导,开展业余文化艺术创作、.培训、辅导和挖掘整理传承民间艺术,组织开展文艺汇演和各种文艺活动。

(八)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九)开展辖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综合整治工作,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开展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培育旅游产品开发和建设旅游市场,做好旅游宣传营销和旅游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秀峰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秀峰区文化馆全局(含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8,区聘用人员6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60.61 万元,同比减少113.57万元,同比下降65.20% 。其中:公共预算拨款60.61万元,同比减少113.57万元,降幅65.2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 6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13.57万元,降幅65.20%,主要用于保证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经费支出。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础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6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6.67 万元,同比增加11.9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群众体育支出1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9万元,同比减少0.6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3.03 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0.48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

住房公积金4.04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2.9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7万元,其中办公费2.93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2.61万元、工会经费0.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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