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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五部分: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为秀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二层机构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有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人,教育后勤控制数人员1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86.97万元,同比增加34.03万元,增幅64.2%,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
2023年支出预算86.97万元,同比增加34.03万元,增幅64.2%,主要为人员增加,其中: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86.9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97万元,同比增加34.03万元,增幅64.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预算8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7万元,同比增加35.83万元,增幅71.5%。包括事业运行支出61.5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为事业运行支出1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降幅64.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86.97万元,同比增加34.03万元,增幅64.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86.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9%,同比增加28.86万元,增幅61.8%;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6%,同比增加2.22万元,增幅83.1%;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5%,同比增加2.96万元,增幅83.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基本支出80.37万元,同比增加36.36万元,增幅82.6%;公用经费基本支出5.61万元,同比减少0.51万元,降幅8.3%;一般行政事业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降幅64.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9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0.37万元和公用经费5.6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人员经费说明
人员经费共80.37万元,同比增加36.3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21.95万元,同比增加9.19万元;
津贴补贴1.15万元,同比增加0.38万元;
奖金19.86万元,同比增加8.66万元;
绩效工资12.56万元,同比增加6.8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0万元,同比增加3.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5万元,同比增加1.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89万元,同比增加2.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6.52万元,同比增加2.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说明
公用经费5.61万元,同比下降0.51万元,其中:办公费0.51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印刷费0.11万元,同比增加0.11万元;水费0.11万元,同比增加0.11万元;电费0.46万元,同比增加0.46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同比增加0.21万元;差旅费2.09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同比增加0.11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同比增加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同比增加0.11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同比增加0.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中2022年未细分的项目在2023年进行了细分。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1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0人次,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11万元,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定额公用经费中2022年未细分的项目在2023年进行了细分。预计接待1次,7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购置数0台,现有0台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如下:办公费0.51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2.09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1。
第五部分:桂林市秀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表
见附表2。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