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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公共就业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行政支持和行政辅助。
(二)负责审核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
(三)负责就业再就业培训的实施和管理,对辖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办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审核、批准、监督。
(四)负责就业创业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审核各类就业创业补助项目。
(五)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开发运行。
(六)负责职业介绍,按规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援助;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是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第二部分: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支出预算279.19万元,同比增加139.81万元,增幅99.69%,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经费,新增相关专项资金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279.19万元,同比增加139.81万元,增幅99.69%。其中:公共预算拨款上级补助116万元,同比增加116万元;本级拨款163.19万元,同比增加23.38万元,增幅16.7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79.19万元,其中: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1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1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1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77;公务员医疗补助7.2;住房公积金10.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9.19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9.19万元,其预算支出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6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9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付预算为279.19万元,基本支出为161.19万元,项目支出为11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144.17万元,公用经费17.01万元。其中: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1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1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1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住房公积金10.36万元。
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基本支出115.13万元是在职职工工资、办公经费和差旅费等支出;项目支出2万元,保证人社服务大厅工作运行、信息发布等。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3.82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91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4、事业单位医疗: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77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2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补助;
6、住房公积金: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0.36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就业见习补贴:全部是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16万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发放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161.19万元,人员经费144.17万元,公用经费17.01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支出42.0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1.34万元;奖金31.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住房公积金10.36万元;办公费0.87万元;印刷费0.22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76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3.56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退休费8.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必须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分别公开各项预算金额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可参照以下格式:
我部门(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1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0.21万元。
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21万元,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业务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保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的相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0.87万元;印刷费0.22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76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3.56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培训费0.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福利费0.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相关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