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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3-07 11:05     来源: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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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街道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网格化管理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做好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和工作平台的运行、数据录入、监测等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指导和考核社区网格管理。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是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二层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4.9万元,同比减少48.75万元,降低76.59%。2024年预算支出14.9万元。同比减少48.75万元,减幅76.59%。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万元;同比减少52.34万元,减幅82.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万元,同比增加1.82,增幅100%3.卫生健康支出0.68万元,同比增加0.68,增幅100%4.住房保障支出1.09万元,同比增加1.09,增幅10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4.9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63.65万元。同比减少48.75万元,降低76.59%。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总预算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事业运行经费10.31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0.61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0.68万元。

住房公积金1.0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4.9万元,同比减少48.75万元,减幅76.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万元,同比减少48.75万元,减幅76.59%。

2024年预算支出14.9万元,同比减少48.75万元,减幅76.59%。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万元;同比减少52.34万元,减幅82.2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万元,同比增加1.82,增幅100%

3.卫生健康支出0.68万元,同比增加0.68,增幅100%

4.住房保障支出1.09万元,同比增加1.09,增幅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人员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上级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和保证日常运转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人员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上级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经费0.94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上级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24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相关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共有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重点项目名称是综治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涉稳人员稳控,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打击犯罪活动,开展禁毒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走访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抓好依法治国、普法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