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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2024-03-07 16:30     来源: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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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秀峰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办法和制度。

(2)负责区机关部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装修、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负责区机关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置购登记汇总等工作。

(3)指导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定点保险等工作。

(4)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参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要活动的总务工作。

(6)负责自治区等上级机关派来秀峰区挂职、交流的区领导干部(家不在桂林的)有关生活服务保障的管理工作。

(7)负责区机关办公大楼安全保卫、消防、环境绿化、爱国卫生和水电、空调、通信、电梯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8)负责区政府后勤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区人民政府计算机网络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6人,借调事业单位1人,区聘人员21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595.1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95.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5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92%;项目支出8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08%。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0万元,项目支出83.8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32.56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区机关大楼整体运转的水电费、部门办公费、部门印刷费、部门培训费、部门差旅费、部门会议费、部门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医疗支出2.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3.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公务员医疗补助1.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行政运行511.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92%。

主要用于为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3.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56%。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7.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44%。主要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会议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8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08%。

全部项目支出预算如下:公共设施维护维修费24万元;机关大楼网络服务费、机房线路改建3万元;公共机构节能减排3万元;后勤中心劳作经费12万元;核算中心办公室经费1万元;机关补充聘用人员相关补助38万元;固定电话费补助2.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75万元,,比上年减少33万元,下降36.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使用公务车。主要用于区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种工作督查、办理落实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批示、开展组织党务、统战民宗、工青团妇、人大调研、政治协商、民情调查和督查调研、农林水利、民政救灾、食药监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检查、司法监察、财政审计、城建监管、综合执法等工作所发生的保留使用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船税等支出。

4.会议费0.7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相关经费的安排情况,增减变动等进行适当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