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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3-10 16:00     来源: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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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组织实施全区全民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负责秀峰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指导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医药工作。

(十三)指导秀峰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秀峰区卫健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桂林市秀峰区卫生监督所、桂林市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局本级设办公室、卫生股、计生股。编制批复数4人,聘用人员10人。

卫生计生监督所设机构4个: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医疗机构(中医服务)监督股、公共场所监督股、职业卫生监督股。其中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内部稽查工作专项职能,医疗机构监督股同时负责计划生育监督和中医监督。核定人员编制13人,现在编在岗9人,聘用人员2人。

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临床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妇女儿童保健科、行政后勤科、质控科。单位属于桂林市秀峰区政府承办的二级基层医疗机构,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门诊部、住院部、后勤科、全科诊室、内科、妇科、中医科、口腔科、公共卫生科、放射科、化验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等单位属于桂林市秀峰区政府承办的二级基层医疗机构,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总收入1100.3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0,本级财政1100.35万元,同比减少1629.21万元,减少率59.68%。导致减少的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提前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导致收入预算减少。预算总支出1100.3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85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6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1100.3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0,本级财政1100.35万元,同比减少1629.21万元,减少率59.68%。导致减少的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提前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导致收入预算减少。其中秀峰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收入374.71万元、秀峰区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收入363.64万元、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收入194.75万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部门收入167.2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秀峰区卫生健康局预算总部门支出37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4万元,项目支出289.17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项目支出减少1554.93万元,主要是上级财政提前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

卫生计生监督所支出总预算16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3.81万元,25.34%,主要是本单位人员经费调;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与去年一致

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总收入363.65万元,同比减少66.62万元,下降15.48%,主要一是:2025年预算统计口径不一致,工会经费统一由主管部门预算;二是: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下降。三是:减少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工资增量整项预算;四是:人员减少影响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194.76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增加44.34万元,增长18.54%,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两位职工退休及事业单位增量绩效人均按标准额50%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总收入1100.3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0,本级财政1100.35万元,同比减少1629.21万元,减少率59.68%。导致减少的主要原因,上级财政提前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导致收入预算减少。预算总支出1100.3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85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秀峰区卫生健康局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71万元,基本支出8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5万元,公用经费13.85万元)项目支出289.17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3万元、行政运行75.51万元。基本支出总体与上年度相比总体增加2.86万。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在职在编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1.68万、计划生育服务37.49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70万。项目支出总体同比减少1554.93万,减幅84.31%,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未做入年初预算。

(二)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65万元,基本支出:363.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3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29万元,与上年比下降26.43%,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过世,人员退休费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5万元,上述两项支出与上年比均增长约24.21%左右,主要是2024年财政对人员年度考核奖不纳入社保基数缴费预算,2025年该部分纳入社保基数缴费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248.40万元,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卫生支出:228.46万元,与上年比下降24.40%,主要原因是减少事业单位基础绩效工资增量整项预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93万元,与上年比增长2.10%左右,主要是在职人员医保缴费基数提高。

住房公积金支出:32.32万元,与上年比增长2.15%左右,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是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项目支出由主管局统一编制预算

(三)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21.8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社保总金费预数含事业单位基础和增量绩效绩效奖。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支出23.92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增加13.77万元,增长135.67%,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社保总金费预数含事业单位基础和增量绩效绩效奖。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预算支出,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60.33万元,下降34.49%,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两位职工退休及事业单位基础和增量绩效人均按标准额50%预算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预算支出0万元,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市级城区配套公卫补助项目资金由主管局统一预算。

事业医疗预算支出10.1万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11.56%,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两位职工退休.

住房公积金2025年度预算总支16.37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2.14万元,下降11.56%,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两位职工退休。

(四)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67万元,与去年持平,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为退休人员按时发放的生活补助、物业补贴及春节慰问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2万元,同比增长4.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1万元,同比增长2.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单位运行112.65万元,同比增长12.0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卫生监督系统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及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7.13万元,同比增长0.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8万元,同比增长0.08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为本单位退休人员支出的退休人员体检费用。

住房公积金11.57万元,同比增长1.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1.18万,其中人员经费762.41万,共用经费48.76万。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23.52万,其中:基本工资226.84万,津贴补贴30.13万,奖金18.53万,绩效工资192.63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37万,职业年金缴费53.17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1万, 住房公积金60.26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8万。

商品和服务支出48.76万元,其中:办公费32.94万,水电费4.4万、邮电费0.81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5万、其他交通费用5.16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88万,其中退休费38.1万、医疗费补助0.78万。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5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2.8万元,下降33.9%,具体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5.45万元,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33.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5.45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下降3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卫生健康局:该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2万元,同比去年基本一致。其中办公费2.24万元、差旅费5.01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工会费0.9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

(一)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卫生计生监督所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8.06万元,其中办公费5.69万元、水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

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水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总体与上年度相比下降34.36%,主要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标准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25.45%,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标准下降。

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安排9.66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6.84万元,下降41.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工会经费未纳入本年预算,本年有两位职工退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预算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目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务用车1辆。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有资产 1,100.01万元,占100.00%。其中:流动资产554.23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50.38%;固定资产541.93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 49.27%;无形资产:3.85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 0.35%。无以下资产: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长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

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度本级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01.33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96.3776万元,地方资金404.9614万元(未含市、县配套资金)。2024年全年上级资金实际下达数为600.6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96.38万元,地方资金404.26万元。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2024年,区农村奖扶、特扶(以下简称“两扶”)制度确定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97人。按自治区规定标准发放资金为85.9680万元,根据比例,其中需要国家配套资金比例情况45.8496万元,需要自治区配套资金比例(含提标部分)40.1184万元。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资金和区本级提标奖励扶助资金共计85.968万元。2024年国家下拨45.85万元,自治区下拨40.11万元,合计下拨85.96万元。2024年当年发放85.968万元,当年结余-0.008万元。

2024年,我区确定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290人。其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110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80按自治区规定独生子女伤残新标准发放为138.6万元,独生子女死亡新标准发放为239.76万元。根据比例需要国家配套资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48.576万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1.9520万;需要自治区配套资金比例(含提标部分),独生子女伤残为:90.0240万元,独生子女死亡为:137.8080万元,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资金和区本级提标特别扶助资金共计378.36万元。2024年国家下拨150.53万元,自治区下拨227.82万,合计下拨378.35万。2024年当年发放378.36万元,当年结余-0.01万元。2024年广西农村扩面(55—59周岁)奖励项目目标人群547人,按每人每年720元的标准由自治区全额配套,共计发放39.3840万元。2024年自治区下拨39.39万元,当年结余0.006万元。

2024年城镇居民年老奖励项目目标人群1155人,实际发放符合条件1143人,共计发放162.71万元,其中97.627万元为自治区配套资金。

资金发放到位率、执行率均达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计划生育奖扶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项、封闭运行、委托发放、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奖扶金发放的具体方式是:区卫健局按政策规定定期申报,并在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设立奖励扶助专用帐户,统一将年度内需要发放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册资料和发放信息通过财政“一卡通”管理平台,由签约代发银行将奖扶金直接发放到扶助对象在“一卡通”系统中的帐户内。并将奖扶执行情况纳入相关绩效考核。认真履行了“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质量指标。2024年我区申报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目标人群597人,当年实际发放597人;2申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目标人群290人(含独生子女死亡对象180人,独生子女伤残对象110人),当年实际发放290人。广西农村扩面(55—59周岁)奖励项目目标人群547人,当年实际发放547人。城镇居民年老奖励项目年初目标人群1155人,年末实际发放符合条件1143人。奖扶对象个案发放准确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达到100%

时效、成本指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发放均按国家、自治区规定标准发放,且全年奖励和扶助对象资金到位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社区宣传栏、微信、社区QQ服务群宣传媒体开展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政策的宣传,使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取得了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有序做好政策调整衔接

(2)积极引导失独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一是开展精神慰藉。对特殊家庭建立信息档案,及时更新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名册,落实“双岗”联系人联系制度,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责任追究制,“多对一”的联系帮扶机制,定期走访,及时沟通了解需求等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二是提供医疗救助。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为所有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并纳入重点管理,定期开展随访服务和健康指导。区属各医疗服务机构为特殊困难家庭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诊服务卡》享受优先咨询、挂号、诊疗、住院等医疗服务。三是基层社区开展各种帮扶慰问活动。各社区积极引导失独家庭、有特长的空巢老人组建文体队伍,开展各种文体活动,通过节假日针对计生特殊家庭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引导特殊人群参与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生活。

(3)提高了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在实施奖扶制度工作中,卫健工作者不辞辛劳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实惠,用真情和汗水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好评,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提高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秀峰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秀峰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