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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受桂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委托,负责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的相关工作;
(二)进行房屋调查、登记,编制征收与补偿办法方案;
(三)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析;
(四)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公示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进行监督管理等;
(五)就补偿的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
(六)承担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为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层机构,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桂林市秀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数6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合计8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3万元。2025年支出合计85.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85.13万元,同比增加7.14万元,增幅9.16%。其中:公共预算拨款85.13万元,同比增加7.14万元,增幅9.1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85.13万元,同比增加7.14万元,增幅9.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0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9.57万元;住房公积金6.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5.1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5.13万元,其预算支出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0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59.5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付预算为85.13万元,基本支出为85.13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81.89万元,公用经费3.24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8.77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2、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4.38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3、事业单位医疗: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4.06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59.57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办公经费和差旅费,为完成各项任务,保障事业发展的发生的支出;
5、住房公积金: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58万元。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85.13万元,人员经费81.89万元,公用经费3.24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支出21.60万元;津贴补贴1.15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3.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8万元;住房公积金6.58万元;办公费3.24万元;退休费1.71万元;医疗费补助0.0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总计3.24万元。其中办公费3.2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未设置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