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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丽君街道办事处为秀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秀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道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和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道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通过法定委托或授权,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行政执法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丽君街道辖区城市管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3.通过法定委托或授权,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城市管理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
4.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和违规查处工作。
5.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扰民、干扰合法施工的行为,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6.协同市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丽君街道辖区内的脏、乱、差进行全面整治。
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
1.组织丽君街道辖区单位、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2.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信访及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街。
3.会同有关部门对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人员进行综合管理。
4.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卫生保健、殡葬改革管理、统计、人民调解等工作。
5.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做好城市低保、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农民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
6.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7.做好丽君街道辖区内防汛、防火、防震、抢险、防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8.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社区建设工作
1.切实加强丽君街道辖区内社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3.兴办发展社区服务及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4.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5.组织开展丽君街道辖区内群众文化、体育、环境整治等活动和教育、人口和卫计、科普等工作;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
6.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负责丽君街道辖区内经济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做好经济发展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及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根据街道职能,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统筹配置编制资源,在街道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机构不定级),以及便民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一)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街道党政机构根据履行党的建设、公共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综合管理职能需要,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综合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会务安排、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督促检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联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市、区关于街道发展重大建设规划的落实;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市容环卫、生态保护、物业监督管理等工作。
4.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指导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
5.公共安全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民族宗教、信访维稳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负责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综治工作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二)设置1个事业单位。整合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和人员编制,组建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加挂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第二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
2026年支出总预算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76万元,同比增加124.23万元,增幅14.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8万元,同比增加2.72万元,增幅4.16%;卫生健康支出17.42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减幅4.7%;住房保障支出22.11万元,同比增加1.42万元,增幅6.86%。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其中:基本支出960.87万元,同比增加51.95万元,增幅5.72%;项目支出142.5万元,同比增加75.57万元,增幅112.9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76万元,同比增加124.23万元,增幅14.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8万元,同比增加2.72万元,增幅4.16%;卫生健康支出17.42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减幅4.7%;住房保障支出22.11万元,同比增加1.42万元,增幅6.8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37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幅13.07%。其中:基本支出960.87万元,项目支出142.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80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67万元,包含人员经费761.97万元,公用经费38.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街道办事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
事业运行支出5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含人员经费48.15万元,公用经费4.44万元。主要是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工资。
专项业务100万元,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市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
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40万元,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工作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7.51万元,全是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的补助和慰问。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
行政单位医疗7.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4.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5.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22.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7.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3.1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90.22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工资、奖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包括基本工资71.3万元,津贴补贴29.12万元,奖金44.93万元,绩效工资16.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22.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7.81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43.14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运行的支出。包括办公费14.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02万元,邮电费1.44万元,会议费0.51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9.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27.51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的补贴和慰问。包括退休费27.5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口径比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14万元,其中办公费14.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02万元,邮电费1.44万元,会议费0.51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9.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相关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6年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80.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54.8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5.88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共有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重点项目名称是城市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通过此项经费,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保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联系服务群众提供经费保障,解决居民切身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