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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秀峰区财政局汇总,秀峰区本级部门,包括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7年决算情况如下:
2017年秀峰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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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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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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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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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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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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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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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2017年秀峰区本级决算 “三公”经费合计140.4万元,同比2016年决算减少137.5万元,下降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5万元,同比增长1181.25%,主要因为工作需求安排专项考察经费;公务接待费31.1万元,同比下降74.4%;公务用车费用88.8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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