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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8日在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秀峰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全力加强财政建设,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①116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6.4%,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②230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③55892万元,上年结余④收入221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⑤1135万元。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⑥116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6.4%,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⑦756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⑧173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202万元。收支相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7541万元。
1.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同比下降4.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992万元,同比下降5.9%;非税收入完成5083万元,同比增长3.2%。
2.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6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同比增长29.4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2万元,同比增长62.9 %;(2)国防支出240万元,同比增长242.9%;(3)公共安全支出357万元,同比减少20.7%;(4)教育支出13492万元,同比增长4.5 %;(5)科学技术支出760万元,同比增长27.1%,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1万元,同比增长103.9%;(7)社会保障支出15849万元,同比增长29.7%;(8)卫生健康支出5806万元,同比增长32.6 %;(9)节能环保支出1423万元,同比增长1229.9%;(10)城乡社区支出9170万元,同比增长25.5%;(11)农林水支出1610万元,同比增长14%;(12)交通运输支出6万元;(13)资源勘探与工业信息支出167万元,同比增长496.4%;(14)金融支出754万元,同比增长30.7%;(15)住房保障支出5425万元,同比增长33.0%;(16)应急管理支出671万元,同比增长54.3%;(17)债务付息支出4458万元;(18)债务发行费支出13万元。
3. 预备费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00万元,全年动用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3547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54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7902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3547万元。其中:基金支出54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954万元,均做到了专款专用。收支相抵后,年终基金滚存结余2141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自治区财政厅尚未正式核定我区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预估政府债务限额21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9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6000万元。
2.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5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 2144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867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5739万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 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5年我区新增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14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0万元,已全部按债券对应项目安排。新增政府一般债券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948万元,已全部按债券对应项目安排。归还政府债券本金16202万元,支付政府债券利息6104万元。
4. 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2026年政府债券到期19051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2027年到期32142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2028年到期59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2029年无到期本金;2030年及以后年度到期163161万元(一般债券87422万元,专项债券7573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全区社保基金收入8138万元,支出7098万元,当年结余1040万元,滚存结余4444万元。收支发生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
(六)“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我区“三保”预算变动数为32513万元,预计执行数为319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0407万元,保工资支出20022万元,保运转支出1472万元。因上级下达资金金额和时间不确定,在执行中本级按需配套一部分资金,导致一些“三保”资金形成结余,经核实,以上均为正常支出。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5年预算执行数与实际执行数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全区财政总决算编制完成后,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并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程序报告。
(七)2025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1.组织收入精准有力,财政实力稳步增强。一是紧紧围绕年度收入预期目标,统筹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坚持“税费兼重”,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源建设,探索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网格化监管机制,2025年累计组织区政府口径税收7.26亿元,税收收入量稳质优。规范管理非税收入,强常规、抓重点,一手抓常态化非税收入征缴,一手抓纪检、公安等执法办案罚没入库。全年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2.0%,财政收入结构健康稳定。二是充分调动全区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积极性,全力争取上级支持。2025年全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6090万元,其中财力补助3242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资金12257万元,主要新增项目包括自治区收入奖励资金3000万元、中央奖励性补助资金2313万元、桂林市一次性财力补助3700万元、飞凤片区城市排涝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21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484万元等。全年争取上级库款调度81961万元,同比增加20609万元,增幅33.6%,有力保障了财政的平稳运行,有力支持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
2.优化支出保障重点,财政投入效能提升。一是全力兜牢“三保”支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市县财政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始终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预算执行中将财政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三保”支出,确保足额到位、应保尽保。2025年全区“三保”预计支出31901万元,同比增长5.3%。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0407万元,同比增长8.3%,全年“三保”领域零拖欠、零风险。二是全面加力民生投入。坚持把民生福祉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跟中央政策部署,重点保障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文化等关键领域支出。2025年全区民生支出53802万元,同比增长2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1 %。其中教育支出增长4.5%,社会保障支出增长29.7%,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增长32.6%。追加新落地政策投入1521万元,其中发放育儿补贴838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226万元,补贴计生、重残等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医保缴费368万元,下达新增稳就业政策补助资金89万元。三是有力保障重点项目。2025年,全区财政想方设法统筹本级财力、债务收入、上级补助、结转结余、盘活存量等一切资源,克服财政运行困难,实现项目投入18547万元,同比增长59.1%。其中上级资金投入13293万元、本级资金投入5254万元,重点支持飞凤片区城市排涝、危旧房、老旧小区、校园改造提升等一系列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促进城市更新提升效能显著。
3.深化改革精细管理,财政运行提质增效。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部门、项目全覆盖,全年组织编制和审核绩效目标464个,其中部门绩效目标46个。批复绩效目标418个,批复率100%,涉及资金97454万元。二是强化国库支付管理。全年累计完成国库支付业务29311笔,完成公务卡报销业务2165笔。重点加强“三公”经费及大额资金监管,全年监控资金2417笔,监控金额52474万元。三是强化“三资”清查。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实现“一物一卡一标签”动态管理,保障资产账卡、账账、账实相符。监督各单位严格按程序依规处置资产,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四是规范项目采购评审。组织完成政府采购359批次,采购金额1287万元;累计完成评审项目30个,审减率7.6%,节约财政资金1805万元。
4.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财政安全持续巩固。一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聚焦财力扩容,成功实现债务率“退红退高”关键目标。用好35954万元置换债券,提前实现政府隐性债务基本“清零”,并完成2家区属平台公司退出融资平台重点任务。争取到企业拖欠账款化解专项债券额度1948万元,为五城区中最多,超目标完成2025年度企业拖欠账款化解任务。二是增强政府履约信用。整合上级库款和自筹资金,对历史遗留款项进行妥善处理,消化问题金额超3700万元,其中化解特殊原因遗留项目资金1600万元,拨付优抚对象及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1346万元,拨付历年“桂惠贷”贴息754万元。三是防范财政资金安全。加强财会监督。组织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村级工资发放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共查出问题48个,组织整改48个,追回财政资金12万元,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2025年我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持续财源培育任重道远,传统支柱产业税收贡献下降,一次性非税收入弥补缺口作用有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承压;二是“三保”支出标准持续提高,民生政策接连扩面,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预算管理效能有待提升,部门预算准确度不够高,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与预期存在一定差异。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精准把握症结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在未来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战略定位,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强化重大决策任务与重点领域财力保障,调整优化预算安排支出政策,强化区本级支出标准应用,健全各类监督检查结果对预算编制的指导机制,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在“十五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
2026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取消“基数+增长”模式,准确评估财政收入水平,全面取消非必要、非紧急的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维持社会民生保障支出强度。全面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防范保工资、保基本民生领域风险。依托“三资”清查和盘活存量工作成果扩容财力,紧跟中央经济政策导向,坚持民生为大,扎实做好稳岗提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小资金撬动大发展”,深化财政资金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资金使用导向。持续完善项目追踪机制,坚决取消不具备实施条件或难以推进项目的财政投入,整合财政资源投向重点领域。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 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6470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3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5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768万元,增长7.3%,其中:税收收入18528万元,增长3.0%;非税收入6240万元,增长22.8%。具体构成是:(1)增值税5600万元;(2)企业所得税1550万元;(3)个人所得税1350万元;(4)资源税1万元;(5)城市维护建设税1010万元;(6)房产税2850万元;(7)印花税950万元;(8)城镇土地使用税465万元;(9)土地增值税3450万元;(10)车船税1300万元;(1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20万元;(12)罚没收入1840万元;(1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50万元;(14)捐赠收入80万元;(15)基本建设收入1250万元。
关于收入安排的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的变动主要由于上级专项转移性补助的不确定性,为更直观地反映实际收入,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只包含上级预下达的财力性补助以及预下达并明确要求列入预算安排的专项补助收入,其他补助收入待上级实际下达时区财政再列收列支,并在2026年度决算时具体反映。
2.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470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5%;上解上级支出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数视预算执行情况确定,在预算调整中编制),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51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数待上级下达资金后,在预算调整中编制)。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5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0538万元;(2)国防88万元;(3)公共安全208万元;(4)教育12163万元;(5)科学技术760万元;(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609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14036万元;(8)卫生健康5533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17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6711万元;(11)农林水支出974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万元;(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万元;(15)住房保障支出5843万元;(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78万元;(17)预备费650万元,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安排,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18)债务付息支出3894万元,主要用于近年我区获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三)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31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万元,上年基金结转结余专款2141万元。基金预算为专项收支预算,专款专用,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4311万元,其中:基金支出393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6万元。
(四)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26年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573万元,支出预算安排7359万元,当年结余1214万元,滚存结余5658万元。收支安排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目。
(六)2026年“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我区“三保”需求数36903万元,预算安排数3597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12709万元;保工资预算安排21938万元;保运转预算安排1325万元。分项编制说明已在附件中反映。2026年“三保”需求数较2025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政策扩面、部分项目政策提标或政策享受人数有所增加、人员类工资增长等。
(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我区本级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合计85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78万元,下降47.9%。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
(八)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计划
1. 进一步构建财政收入可持续性格局。一是全面提升产业布局,依托产业结构调整固本培元,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财税收入稳定性,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动力。二是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分批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堵塞征管漏洞,切实提高税费收入质量和税收贡献水平。三是全面梳理研判非税收入,充分挖掘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外的其他非税收入潜力,为做大收入盘子增加新的增收点。四是紧盯各级政策动态,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十五五”规划盘子,争取更多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五是深挖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财政资源优先用于“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对投向相近、用途相似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提升资金聚合效应。
2. 进一步塑造财政支出有保有压体系。一是持续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26年安排“三保”支出35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42%,确保不留硬缺口。二是持续加力民生资金投放。落实好教育、医疗、社保、养老、助残等系列惠民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持续落实新政财政资金投入。有序实施育儿补贴、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等措施,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四是力保政府债务性支出。足额编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2026年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5034万元,严守财经纪律,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尽力维持重大项目支出强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锚定“两重”“两新”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助推经济发展。六是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坚守“过紧日子”底线,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取消低效、无效一般性支出,将有限财力向发展关键领域集中,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
3. 进一步激发财政管理健康高质效能。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再提升。继续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措施,逐步引入重大项目监控评价及结果运用制度,探索确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反馈调节机制。二是零基预算改革再深化。在预算编制模式改革基础上,探索建立常态化培训与案例指导机制,彻底扭转各级各部门传统思维定式,促使部门从理念上完成从“财政要改革”到“我要改革”的转换,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三是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再强化。对支出标准编报流程进行系统梳理,探索解决“谁来定,如何定”的问题,强化激励约束、强化标准建设与执行监督,向构建内容完善、结构合理、科学规范、动态调整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迈步。四是全流程内控体系再完善。聚焦政策制定、预算分配、资金审批等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推进内控建设与机关党建、财政管理业务互融共促,为财政事业行稳致远筑牢根基。
4. 进一步加固财政发展安全平稳根基。一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聚焦存量债务化解,稳步推进债务清偿。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防止“返红返高”。持续抓实抓细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深化各类监督检查效用。立足常态化制度建设,将审计、巡视、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反馈情况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压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各领域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聚焦纪律安全和资金安全,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的关键一年,是新征程、新赛道起步之年,做好2026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以坚定的信心、管用的措施和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秀峰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注释:
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等各类转移性收入。
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税务局和财政等收入征收机构组织的缴入本级金库的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③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各级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收入。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④上年结余:指在各级总预算年终决算时,总收入大于总支出而出现的收支差额。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项目变更、上级资金欠调等因素产生预算结余。
⑤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
⑥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债券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各类转移性支出。
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年度内,用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的用于本级的支出。
⑧上解支出: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的支出,主要包括体制上解和专项上解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