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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低空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充分发挥桂林资源禀赋、人才和产业基础优势,力争打造低空经济发展试点城市和具有桂林特色的低空经济产业示范高地,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到2027年,桂林市低空经济初步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链。
产业能级大幅提升:引育低空经济产业企业3家,聚集产业链相关企业50家,产业规模突破百亿元。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力争建成载人无人机、无人机、直升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70个以上、低空飞行服务站3个以上,新建通航机场2个以上。
管理机制运转顺畅:“军地民”三方协调管理机制、低空飞行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投入运营。
低空场景丰富多元:在农文体旅、公共服务、交通接驳、教育培训、物流配送等领域打造一批“低空+”示范应用场景。
二、重点任务
(一)加力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1.坚持引培并举。系统梳理低空经济产业链相关企业清单,加快绘制产业链图谱。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倍增计划,重点围绕低空信息技术、载人航空器装备制造、固态电池等领域,招引低空经济头部企业落户,支持新引进企业在我市设立研究基地、培育研发团队,加快产品适航取证及商业化运营进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以下简称“市属三大园区管委会”),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基地。引导相关产业园区向低空经济领域延伸融合,鼓励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转型培育低空配套制造,建设无人机产业制造示范基地。加快打造以通信系统、智能装备制造、飞行汽车、载人飞艇为重点,以研发、制造、服务、培训为特色的低空经济特色产业基地。依托市属三大园区聚集低空经济产业链相关企业,加快桂林航天航空科技城等标志性引领性项目建设,打造桂林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打造集“产、学、研、用、展”于一体的低空装备制造整装基地。围绕商用航空装备维修,推动在机场及周边打造商用飞机的维修基地。加快发展“低空+供应链物流”“低空+数字科技”“低空+旅游”“低空+通信”“低空+制造”等产业。加强与广州、深圳等地区产业协作,推动建设低空“飞地经济”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属三大园区管委会)
3.切实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开展聚焦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无人机智能管控、灾害性天气飞行安全评估技术、天空地水一体化泛低空智联网等技术研发,加强与人工智能相关技术衔接。围绕空域管理、科技研发、成果应用、产业孵化等领域,鼓励低空经济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驻桂林高校、科研院所培育和组建一批低空经济创新联合体、孵化中心等创新平台,构建“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低空经济创新生态圈。积极引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等龙头企业,落地航天航空研发基地。到2027年,创建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1个,申报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3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市属三大园区管委会,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二)加力实施场景应用拓展行动
4.深耕“低空+文体旅”消费新增长点。拓展“低空+”运营场景,支持阳朔等县建设标准化低空旅游试验区。科学规划低空旅游线路网络,开发系列沿江沿路沿景空中游览产品,满足低空旅游定制化新需求。打造一批无人机表演、航拍摄影、研学营地、航空航天(无人机)科普教育基地、低空体育赛事等特色项目,培育旅拍、演艺、研学、体育等文旅消费新场景。加快打造无人机竞速、滑翔伞运动、翼装飞行、热气球比赛等低空体育赛事,举办航空嘉年华活动,推动“低空+文体旅”融合发展。到2027年,力争打造2个低空经济应用试点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配合单位: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民航桂林监管局、民航桂林空管站,桂林投资集团、桂林旅游股份公司)
5.拓展“低空+物流”服务新体系。开展无人机城市运输及末端物流配送试点验证和推广示范。建立健全无人机转运、配送网络及基础设施,在市内物流仓之间开展无人机转运,设立无人机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物流配送专线。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规划并开通无人机物流专线,试行B2C低空短途运输业务,引导医药冷链、同城急送、景区餐饮等低空即时配送消费需求,解决供应链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民航桂林空管站,桂林投资集团)
6.推进“低空+交通接驳”发展新示范。积极申报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推动低空载人航空器开展飞行应用示范,建立城市低空航线,着力培育城市通勤、空中摆渡、联程接驳、城际飞行等载人低空交通新业态,积极构建低空“一小时交通圈”。支持桂林两江四湖·象山等景区打造“空中游览+交通接驳”场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民航桂林空管站,桂林投资集团、桂林旅游股份公司)
7.打造“低空+农业”增产新引擎。在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扩大通用低空作业面积,支持农业无人机开展施药、施肥、播种等作业。积极开展无人机火源监测、航空护林等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
8.聚焦“低空+公共服务”“低空+应急服务”应用新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无人机、直升机在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城市管理、文物保护、城市安全、国土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等领域的应用力度。建立健全低空应急救援体系,创新“空中警察”“空中消防”“空中救护”等应急救援服务。拓展无人机技术应用于空中巡防、搜捕搜救、警情处置、侦查破案、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等场景,打造警务航空信息化平台。推进无人机、eVTOL、直升机与城市高点、环保巡查等监控联动应用,完善低空预警监测火灾系统。鼓励符合条件的医院建立标准化信息化医疗停机坪,开辟空中急救绿色通道,打造空地一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完善气象保障和防灾减灾体系。到2027年,培育10个低空公共服务工作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市气象局)
9.探索“低空+教育培训”合作新范式。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低空装备制造及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设低空特色学院;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与高校开展产教融合,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与实际场景应用相结合,开展载人航空器驾驶员及维修人员培训、无人机维修及操控培训、航空模拟等业务。依托申报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中—高—本”一体化多层次低空产业人才培养,协同培育服务低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应用型人才。争取成立eVTOL飞行学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力实施基础设施夯实行动
10.统筹建设低空地面基础设施。符合要求、有实际需求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景区、交通枢纽站点(码头、车站、公交场站、绿道驿站、新能源充电站)等布设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改扩建桂林溶江直升机场,新建通航机场2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民航桂林监管局、民航桂林空管站,市邮政管理局,桂林投资集团、桂林城建集团、桂林旅投集团、桂林旅游股份公司、桂林产业集团、桂林生态集团)
11.构建低空智联网。推进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预警、气象监测等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低空飞行监视、气象保障、电磁环境监测等设施,支持北斗数据链、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系统(ADS—B)、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演进版(5G—A)等新技术融合应用。依托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多层次的算力供给体系,满足规模化低空飞行中的异构、高密度、高频次和高复杂度的感知需求。鼓励通信运营商和相关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低空通信设施网,探索相关服务收益模式。(牵头单位:市通管办,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气象局,民航桂林监管局、民航桂林空管站,桂林投资集团)
(四)加力实施空域资源盘活行动
12.建立健全低空空域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航空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分类划设低空适飞空域,研究制定低空准入规则,统筹利用低空空域资源,研究建设桂林市低空试飞区。建立“军地民”三方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协调低空空域分类划设、航路航线划设、飞行活动监管、气象探测频率等低空飞行管理事项。加强空中交通管理组织运行模式研究,完善管理措施,优化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的审批流程。争创国家级低空飞行开放试点城市、eVTOL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民航桂林监管局、民航桂林空管站)
13.完善低空监管服务平台。编制全市低空数字空域图和目视飞行航图,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组建低空运营管理主体,建设运营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调度管理服务,构建低空飞行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网格化无人机监测管控体系,实现飞行计划申请与审批、航空情报服务、气象保障服务、航空器及人员信息管理等功能,与自治区级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服务融合。(牵头单位:市通管办,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民航桂林监管局、民航桂林空管站,桂林投资集团、桂林旅游股份公司)
(五)加力实施支撑体系建设行动
14.加快出台低空经济相关规划及标准文件。加快编制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空域及航路航线规划、低空飞行起降场点规划、监管服务平台规划、试飞基地规划、低空服务站建设规划、低空旅游发展规划等。加强低空经济相关标准、规则研究,支持产学研用单位参与研究和制定相关标准,争取在低空智造、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形成专利。制定低空航空器飞行管理办法、低空旅游发展管理办法。到2027年,编制低空经济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3部,积极争取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或分中心、检验检测广西分设机构落户桂林。(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积极开拓东盟市场。成立面向东盟的低空经济研究机构,力争将桂林打造成为东盟国家低空场景服务方案主要供给地。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区等平台,开展低空经济交流活动,推广新产品、新场景。积极承办低空经济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性会议,开展面向东盟的低空经济培训交流。打造低空载人航空器人才培训品牌,力争成为东盟国家低空载人航空器人才输送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桂林海关)
三、保障措施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密协作,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空域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安全和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低空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低空经济重大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民航桂林监管局、民航桂林空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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