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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2025-08-28 11:59     来源:秀峰区教育局     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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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设置:工委办、局办、基教办、人事办、项目办、安稳办、群团办、财务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研室、电教站、教师发展中心等。

联系电话:

0773-2836347(局办公室)

0773-2835332(招生办公室)

0773-2835306(人事办公室)

0773-2859800(资助办公室)

0773-2814746(教研室办公室)

0773-2863963(民办教育审批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2号(秀峰区孵化中心)A座3楼

领导简介

  姓名

   职务

   领导工作职责

           照片

   

   潘  杰


区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主持区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桂  华




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协助工委书记指导人事编制、职称评审及改革、年度考核、绩效发放、学业质量评估和监测评价、学区制管理改革、科技、电教站、科研、师资培训、继续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技术装备、网络综合管理、传统文化教育、劳动教育、中小学综合实践等工作。主持教研室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李晓丹

区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总督学、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协助工委书记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教育督导工作,协助指导办公室综合、督查和绩效考评、文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教育发展改革与规划、教育督导、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双减”、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安稳、综治、信访、政策法规、民办办学机构管理、国防教育、双拥、环保节能、职成教育(社区教育)、乡村振兴、勤工俭学等工作;主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赵嘉雯

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副局长

    助工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政风行风)、保密、教育团工委、少先队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项目建设、教育基建、体卫艺、财务、审计、统计、师德师风建设、德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汉语言文字、政务(校务)公开、统战、工会、妇联等工作;主持教育纪工委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管党治党、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教学、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协调社区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建投资、教育年度经费预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类学校的设置、变更、撤销、布局调整。

(六)指导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区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全区教师工作,依法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统筹和组织教师招聘、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区属学校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建设与管理。

(八)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指导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和学校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指导、监督和承担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检测工作。

(十二)负责意识形态、进校书刊管理、宣传、教育志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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