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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统计局

2025-08-01 11:34     来源:秀峰区统计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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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桂林市秀峰区统计局

内设机构设置:桂林秀峰区经济调查队

联系电话:0773-2556059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

领导简介

 姓名

 职务

  领导工作职责

照片

  蒋  敏

 局  长

主持统计局全面工作。主管GDP核算、综合、服务业、工业、贸易、投资、劳动工资、农业、基本单位调查、“四上”企业培育等工作。


   

  张高莲


 副局长

分管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工作,及绩效考核、法规、统计规范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居民收入调查,专项普查(农普、经普、人普)工作,联系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各街道办事处。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市统计任务。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统计工作规划,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和自治区地方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四、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五、在区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人口、农业、工业、基本单位等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六、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提供统计信息咨询。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体系。
    十、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和合作。
    十一、组织统计人员上岗培训。
    十二、统一管理由国家、自治区、市及区地方财政拨款的全区统计系统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经费。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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