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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政函〔2025〕35号
桂林旅投集团:
陈应福代表的“关于加强桃花江河岸清洁管理工作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协办。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根据市环治发〔2021〕19号文件划定的保洁责任区域,桃花江篦子园段至胜利桥段河岸及绿化带的保洁责任单位为市环城水系公司,桃花江秀峰段河面保洁及五仙坝水闸至胜利桥段的河岸保洁责任单位为秀峰区政府。
为推进桃花江秀峰段河面保洁及五仙坝水闸至胜利桥段的河岸保洁,我区每年投入60万元构建专业保洁队伍,对负责的保洁区域进行每日清理保洁,年清理河岸及水面漂浮物、水葫芦100余吨,保洁河岸及水面面积26平方公里。目前,桃花江秀峰段已推行河长制,构建区、街道办、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设置河长11名,河长定期开展巡河,对桃花江进行全面监管。此外,我区坚持每年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引导民众和游客爱护河岸环境,积极营造全民爱水、护水氛围。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各项责任落实,努力擦亮秀峰名片。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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