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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建复字〔2021〕11号
陈慧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无障碍国际旅游胜地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的部分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没有配备无障碍通行设施,或没有设立无障碍指示路牌等;部分盲道建设和管理存在不足,存在盲道断断续续,或盲道被非法占用的情况,为残障人士通行带来了障碍。根据这一现象,属于区政府管辖路段,我局将按要求增加相关标识、标牌。同时积极与区城管局对接,加强对盲道被非法占用的现象巡查和处罚力度,共同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属于市直部门管理的设施,我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在今后开展的新建设项目中,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需求,确保无障碍通行需求。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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