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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秀峰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秀政〔2024〕2号)

2024-02-07 16:00     来源:秀峰区政府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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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刘丰华区长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主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人民武装委员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蒋  鹏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发展改革、物价、住房公积金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震、统计、机关后勤事务、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管理、大数据、绩效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秀峰园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督查绩效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核算中心)、区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秀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区智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区产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区智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桂林港能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桂林慧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秀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西丰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税务、秀峰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联系秀峰街道办事处工作

卿立大副区长

负责法制司法、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信访、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机动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打击非法集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区信访局。

联系和协调区人民武装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秀峰交警大队、机场路交警大队。

陆军副区长

负责科技工信、区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秀峰园管委会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和协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负责联系区民宗局、区工商联丽君街道办事处工作。

黄振宇副区长

负责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拆迁、房改市政园林、市政交通、人民防空、农业和农村、水上安全、乡村振兴、供销合作、气象、规划、土地管理、土地卫片执法铁路部门、邮政供电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农业农村局

联系和协调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

负责联系甲山街道办事处工作。

凤彬副区长

负责教育、民政、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外事残联、社区建设、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民政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卢明波二级调研员

负责市场监管、环保、节能减排市容环卫、环境综合整治、海事、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全区控违拆违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城管局(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和协调秀峰生态环境

陈昭二级调研员

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事务卫生健康(区红十字会、区计划生育协会)、老龄、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和协调市医保局。

安明元二级调研员

分管桂林桃花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协助黄振宇副区长做好分管工作

陆  峰二级调研员

协助蒋鹏常务副区做好分管工作。

肖云飞二级调研员

协助凤彬副区长做好分管工作

吴明忠二级调研员

协助陆军副区长做好分管工作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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