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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区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秀政〔2024〕6号)

2024-05-10 16:30     来源:秀峰区政府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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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人大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对2024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2024年区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事项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对涉及几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协调好该项工作的实施,积极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沟通联系,做好工作对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工作,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认真落实责任

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的原则,以及“年中实现双过半,年底全面完成”的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漏项,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年内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三、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2024年区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行定期告的制度。由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后向区委、区政府政府领导汇报;7月、11月分别听取相关责任领导汇报。市、区两级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报送制度,承担任务的部门在每月8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送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由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领导及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公室。

四、强化督促检查

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通过各种方式,对各责任部门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将督查情况向全区通报。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要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强化措施,迎头赶上。对年内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部门,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政府作书面报告,说明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如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将给予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相应惩处。

五、积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和其它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人员承担有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要按照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的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对本文件中没有下达目标任务的各部门,也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附件:2024年秀峰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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