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桂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社〔2024〕50号)

2024-10-10 16:05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91号),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现下达你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将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如发现各地有虚报骗取套取现象的,自治区将扣减有关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

四、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城区要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分解至所辖县(市、区)。


文件下载:

市财社附件1—2.xls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