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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秀峰区区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

2019-11-07 15:50     来源:秀峰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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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辖区各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广大居民群众:

2019年度桂林市秀峰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经区文体旅局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桂林市秀峰区区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桂林市秀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 116

 

 

 

 

 


附件:          桂林市秀峰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项目

实施标准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承办单位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文化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全年

文化馆

文化馆

、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

购买公共文艺演出76场

全年

全区

文体局

                          三、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积极参与全市“漓江之声”、“全区基层文艺汇演”2 个品牌文化活动, 实施“三月三”“独秀之声“舞甲天下·秀峰独秀”国际街舞大赛“周末大家乐”“周末戏台”“文化秀峰”五大品牌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0 次,

全年

全市

文化馆

四、公益性展览

逍遥楼、东西巷、阳太阳故居每年举办公益专题性展览

全年

辖区

文化馆

五、公益性培训讲座活动

文化馆每年举办培训次数不少于30 次,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6 次。

全年

辖区

文化馆

六、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

全年

辖区

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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