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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监督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_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_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 桂林市秀峰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桂卫基层发〔202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_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_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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