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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公开选择编制单位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的公告(2024年第2号)的安排,经2024年8月7日抽签,确定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由以下单位承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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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项目工作的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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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州县大西江镇金冠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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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胜县伟江乡观音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地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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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崇楼村饰面用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广西天蓝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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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灵川县大圩镇古满岭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
对上述单位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8月9日前向我局反映。
请被选定的编制单位将填写好合同相应条款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含骑缝章)一式四份,按规定时间送(寄)达我局矿业权管理科。编制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相关编制工作。
联系人:秦成 电话:0773—2807484
通讯地址: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1202室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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