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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桂林市西山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西山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西山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2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西山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制定德育计划,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3.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活动,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组织课外科技、文体等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档案建设。
7.领导和组织制定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独立法人单位
第二部分 桂林市西山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西山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西山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58.6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416.82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工资标准,补发了奖励绩效以及计算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58.6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658.6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22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1,658.6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416.82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提高了工资标准,补发了奖励绩效以及计算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63万元,占100%,与2021年相比增加416.82万元,增长33.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21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2022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1,658.63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416.82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提高了工资标准,补发了奖励绩效以及计算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1,412.27万元,占85.15%;项目支出246.36万元,占14.85%。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均为1,658.6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额均增加416.82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二是按照国家政策提高了工资标准,补发了奖励绩效以及核算补交了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58.63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额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416.82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按照国家政策提高了工资标准,补发了奖励绩效以及核算补交了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5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91.93万元,占7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7万元,占8.75%;卫生健康支出66.77万元,占4.03%;住房保障支出154.85万元,占9.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8.68万元,支出决算1,65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按照国家政策提高了工资标准,补发了奖励绩效以及核算补交了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0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调高工资标准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按政策补交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进行了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政策调高了保险的缴费基数,年中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66.77万元,支出决算为6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该项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三是预算调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412.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15%,与2021年相比增加173.72万元,增长14.03%,其中:人员经费1,386.97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8.21%,与2021年相比,增加282.31万元,增长25.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合计25.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79%,与2021年相比,减少-108.6万元,下降-81.1%,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山小学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山小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山小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的内容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会议费开支0万元;培训费开支2.69万元,培训 75 人,用于开展教师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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