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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桥头小学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桥头小学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桂林市桥头小学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制定德育计划,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3.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活动,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组织课外科技、文体等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6.规范资料管理,组织档案建设。
7.领导和组织制定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桥头小学属二级单位,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含控制数)21人,实有人数23人。
1.学校校长室属于决策层,校长室下面设教导处、科研处、政教处、总务处组成执行机构,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
2.学校设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学校中层干部的任期三年为一届,校长根据干部的考核情况,与党支部商议后决定新一届的任免,并报秀峰区教育局备案。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每年考核后由校长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新一年的任免。
第二部分:桂林市桥头小学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桂林市桥头小学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406.48,预算支出406.48,收支平衡。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406.48,同比增加44.04,增幅10.8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支出406.48,同比增长44.04,增幅10.8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06.48万元,同比增加44.04万元,增幅10.8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6.48万元,同比增加44.04万元,增幅10.83%。;主要人员经费收入增大,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去年持平。(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40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4.04万元,增幅10.83%,主要人员经费支出增大;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本年度自聘教师工资及社保纳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指出预算如下:。
普通小学教育307.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同比减少8.76%。
事业单位医疗19.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增长6%,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加大。
住房公积金29.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长18.6%,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加大。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同比增长6.1%,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加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度基本支出406.4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63.76,同比增长,16.93%,人员经费增加。2.商品服务支出7.34,同比增加0.68%,学生增加公用经费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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