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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 开学工作的通知(秀教发〔2024〕2号)

2024-02-23 17:00     来源: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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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4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为切实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统筹安排,完善返校组织工作,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要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密切家校联系。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家长开展一次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引导孩子逐渐调整作息,帮助孩子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严格学生管理,严防出现随意不到校、旷课或请假时间过长,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等情况。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坚持多病共防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多渠道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普及校园安全常识,教授安全防护动作,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生注册时间统筹安排,组织校园内和周边交通线路安排和车辆分流、人员分流,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学校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做到开学第一天三表上墙。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备好课,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一)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在春季学期开学前深入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消防、食品、校车、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馆、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学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重要部位,加强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围墙、排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修建时间长、建筑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使用不规范的校舍建筑和附属设施,以及离山体、河流和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频发点较近的校园校舍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压紧压实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管理责任,配足配齐宿舍管理员,确保新学期开学前所有学生宿舍卫生条件及配套设施条件全面达标,学生宿舍管理和文明卫生教育落实到位。

(二)开展校园安防建设4个100%常态化落实自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再次核查本单位安全防范建设4100%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本校本园是否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齐专职男性保安员,校园一键式报警器及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转,存储时间是否达标,八件套是否破损丢失,围墙及防攀爬装置是否符合规范,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护学岗机制,维护学校门口良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注册及开学时段,要严格落实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确有需要的须确认身份做好来访登记。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治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前对校内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校(园)可以整改的务必要在开学前整改完成;本校(园)无法处理的,要及时上报问题并主动上报对接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各种乱象、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非法营运行为。

(四)继续做好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开学前后,各校(园)要针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人员上报。

(五)持续化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区属各学校、幼儿园要继续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六不一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的结对教育。各校、园要在开学前后这一时间节点,统筹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校园欺凌及性侵、防电信诈骗、心理健康、禁毒等主题的安全教育,要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按照新的班级分布,合理安排逃生演练路线,并按逃生演练规范,组织1次应对消防或地震、防暴力入侵、校车突发事故逃生演练。

(六)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食堂要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要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要严格食品采购、加工、贮存、洗消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认真清理库存原料和食品,发现有无商品标识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霉坏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坚决清理出库并做无害化处理。开学前要认真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卫生知识、规范操作方面的培训。

(七)保障饮用水安全。使用饮水机、桶装水的学校及幼儿园,要安排专人对容器、装置进行统一检查、清洗和消毒,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各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相关要求,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和有偿家教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按规定公示中小学及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严禁收取或通过基金会、家委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收取补课费、借读费、择校费。各中小学不得以寒假作业是否完成作为新学期注册依据,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开学后两周内不得举行各类考试和测试。一是各中小学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版)》,抓好学校管理,确保开齐开足课程。二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11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规范〔20221号)等文件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款。坚持教育收费公开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规定,要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公示内容之外无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不得在学期中间调整收费标准,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市教财基〔20204号)精神,在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杂费收费标准中减免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减免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36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70元,在此基础上,寄宿生再减免150元。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职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得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各类收费培训补习班。

四、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初中学校要在开学前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关注上学期有辍学苗头的学生,通过电话联系和家访活动,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教育情况。开学注册后须实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对于开学当日未返校注册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对其进行电话家访,了解未返校原因;对于开学后连续三天未返校的学生,要立刻开展入户家访,开展劝返工作,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工作,并及时向区教育局书面报告。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个别化指导,通过教师一帮一、同学手拉手的方式加大对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因学生学习困难辍学。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有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五、大力做好“双减”工作

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读物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作业管理有关要求,保证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提高作业设计、课后服务和课堂教学水平,积极探索减负提质增效新举措。各校要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教学管理和教育研究,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的设计水平,持续做到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要符合各年段要求。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课后作业辅导课要加强个别化指导,确保大部分小学生能在校完成作业;社团课程要利用社会专业人士和志愿者,丰富课程内容,增加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继续加大力度查处打击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防范重点机构、人员违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打击学校周边及培训机构违规宣传广告行为,严肃查处制造焦虑、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为未成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利用新学期家长会持续加强双减政策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运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开展选课、购课、销课、退费等流程,提高家长消费安全意识。保持从严从重查处隐形变异培训的高压态势,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法开班、已注销培训机构继续开班、面向36岁学龄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的发生。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不得盲目增加教学难度、一味追赶课时进度、不切实际地增加教学容量、布置超量作业,引导学生逐步适应新学期的学习与生活。

六、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各校要制定新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做好开学适应和心理关护。在开学后2周内,组织开展一次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摸排筛查,重点关注入学适应产生的情绪问题、学习任务引发的心理压力以及亲子冲突等风险点,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在开学前后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升学生自我心理危机防御能力。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学校网站等途径,交流分享家庭教育经验,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

七、做好幼儿园开学前检查工作

强化幼儿园规范监管,严禁幼儿园使用与审批不一致的名称,严禁幼儿园以提供豪华设施、餐饮服务或所谓特色课程等各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幼儿园为抢占生源提前收取费用。对辖区内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园、薄弱园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和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及卫生保健相关制度,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健康。摸底了解幼儿园开学情况。全面了解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开学准备情况,对存在开园不确定因素的幼儿园,要及时沟通了解原因,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确有困难无法开园的,要指导幼儿园一对一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妥善分流安置幼儿,防止出现突然关门、退费纠纷、幼儿无园可上等情况。

八、加强教材教辅规范管理

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各学校要做好教科书发放的准备工作,做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发放到位。加强开学前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仔细排查教材教辅中的有害内容,严禁自治区推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进校园,规范开展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坚持自愿征订原则,坚决防范出现违规推荐、代购教辅资料等不良行为。进一步规范教研、教改及教师培训管理,不得通过举办各类教研教改及教师培训活动推荐或变相推荐自治区推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不得为自治区推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宣传推广提供便利。凡是要求幼儿人手一册使用的教学用书及配套的操作材料、资源包等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九、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工作

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继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教育。对随班就读的学生实施个别化教学,有资源教室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资源教室,做好随班就读学生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服务。对符合送教上门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继续做好学校送教责任,建立一生一档。送教上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三课时,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十、按时报送开学工作总结

各学校、幼儿园应认真做好开学工作,区教育局人员组成开学专项工作督查组,于22326日下校对所有学校幼儿园的开学准备、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卫生防疫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学校开学工作总结电子档228日前报送至邮箱:2711798745@qq.com 。各学校的总课表和作息时间表交下校教师带回区教研室备案。

附件:1.秀峰区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局领导下校安排表

     2.秀峰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检查表

     3.秀峰区2024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表

     4.秀峰区2024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开学工作检查表

     5.秀峰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防疫督查表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20242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秀峰区2024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

局领导下校安排表

学校

挂点领导

榕湖小学

张敬堂

榕湖桃江校区

张敬堂

中华小学

张敬堂

乐群小学

张敬堂

西山小学

桂  华

飞凤小学

桂  华

桥头小学

桂  华

向阳小学

桂  华

中隐小学

秦  晖

长海实验学校

秦  晖

琴潭实验学校

秦  晖

解西幼儿园

秦  晖

民办学校

李晓丹

幼儿园(看护点)

李晓丹


附件2

秀峰区2024年春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检查表

学校:                                检查人: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要求

分值

评估

得分

扣分原因

开学

秩序

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印发校历表、教师任课安排表、教室张贴课程表、作息表和学生座位表。

实地查看

10



进入学校的教材、教辅材料按照桂林市教育局公布的《桂林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和《桂林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按 “一教一辅” 的要求进行征订;在教辅材料征订中有充分证明学生家长自愿的凭证或记录。

查看教材、

教辅材料,

查看订单及发票

10



召开教职工大会,部署开学工作,周工作安排到位,教师工作安排到位,校长带头上课,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步入正轨。

查看有关工作安排,会议记录。

12



师生精神风貌好,校园干净整洁 ,无卫生死角。营造新学期开学氛围,教室、学校宣传栏的内容更新。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学校学区范围、入学公示栏张贴在校门外醒目处。

实地查看,看记录

12



学生

入学

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学生转入、转出工作,简化学生异动手续。按规定接收学区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调查了解

7



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控制学生流失,开展寒假大家访,重点对疑似辍学的学生进行入户家访。

调查了解、查看家访记录。

7



规范

收费

在校门外醒目位置有规范的收费告示牌,内容有收费退费标准及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2886219)。

实地查看

调查了解

6



学校

安全

安全责任制落实,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实地查看,查看记录。

16



校园安全“零事故”。

调查了解

10



教学工作

及时发放教材及教师教学用书,教师在开学前,完成两周备课,并上好第一堂课。

抽查一个年级所有学科教师教案,巡视课堂。

10



合  计  得  分

100



检查情况记录和总体评价



附件3

秀峰区2024季学期幼儿园开学工作检查表

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查要求

检查记录

开学

秩序

师生精神风貌好,校园干净整洁 ,营造新学期开学氛围,教室、校园宣传栏的内容要更新国家、自治区相关学前教育最新政策文件。党的教育方针在校园醒目处上墙,表述要正确。

实地查看


根据自治区和桂林市公布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选购幼儿园教辅材料,从正规发行机构和新华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教师指导用书。

查看教辅材料、查看订单及发票


及时发放教辅材料及教师教学用书,周工作安排到位,提前撰写开学两周的半日活动计划,教学计划表上墙。

检查记录


园领导制定全园各项计划,检查教师工作和上课情况,无“小学化”现象,教育教学工作步入正轨。

实地查看


规范

收费

在校门外醒目位置有规范的收费告示牌,并公布本学期具体收费明细、退费标准,本园报名及收费咨询电话,及区教育局收费监督电话:0773-2886219。

实地查看


安全

管理

安全责任制落实,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实地查看

查检查记录


校舍安全,电线线路安装规范,围墙安全,消防设施到位,灭火器在有效期,校园、班级规范安装照明设备,保证充分照明,室内外各项设施设备安全无隐患。

实地查看


食堂

管理

食堂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要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证件公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日常的身体健康及个人卫生检查。食堂人员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

实地查看


幼儿园食堂(包括炊餐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操作案台、用具和容器是否分类使用,并有标识。食堂仓库干净整洁,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有标识,无过期食品或变质食品。为幼儿提供干净、卫生的饮用水。购买食品索证索票。开展色标管理。是否在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是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出入口、通风口、下水道、暖气管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等是否安装防鼠板等设施,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等临时防护设备,周边1米内是否存在便于鼠类通过的设施设备,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是否集中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实地查看


传染病防控


开园前对园内环境、空调、玩具、桌面、寝具、门把手等进清洁消毒,开展晨检,落实因病追踪制度。宣传版板有卫生、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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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宿舍整洁通风,规范安装紫外线灯。幼儿毛巾、口杯每日消毒。

实地查看



附件4

秀峰区2024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开学工作检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项  目

具体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校园安全防范建设

1.校门是否有防冲撞设施(    );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    );是否落实门卫值守、来访登记(    );2.专职保安人数是否达标持证上岗(      ),防护器械数量是否达标(     );3. 是否安装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并与公安联网(    );4.护学岗是否有排班表及签到表(    );围墙大门高度是否≥2m(     )。



建筑物安全管理

1.建筑物是否外墙贴砖脱落开裂、楼梯围栏是否变形(    );2.围墙等设施有无垮塌隐患(   );3.有无违规搭建私自扩建现象(   );4.门窗是否牢固(    );5.楼顶是否封闭(   );6校内设施设备(如体育设施、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否规范管理(    )。



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是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台账)(      );2.有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台账资料是否完备(      )。3.是否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并收回执(     )



消防安全管理

1.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宿舍和教室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的现象(      );2.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栓(水池)是否损坏或无水;实验室等重点区域是否有专人监管(        );3.校园教室、宿舍外墙防盗窗是否按消防部门要求整改好(      )。4.是否存在校内电动车充电(      )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1.是否面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宣传防范电诈知识(      );是否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防电诈专题讲座或其他教育活动(       );3.是否全体教职工安装国家反诈APP(       )



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

1.学校是否开展校园防欺凌宣传教育(    );2.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编制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是否有校园欺凌隐患排查记录(   );4.校园欺凌线索举报电话、邮箱是否公示(     )4.是否结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完善校规校纪。



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1.是否下发《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致家长书并收回执(     );2.是否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附件5

秀峰区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防疫督查表

序号

督查内容

已完成

待完成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1

查方案:是否有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开设防疫宣传专栏。





2

查健康监测:是否落实师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病情进展制度,对全校师生建立传染病管理台账,是否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复课登记台账。





3

查台账:是否对师生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师生心理问题台账》、《师生基础病台账》。





4

查环境:是否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杀,校园是否干净整洁。





5

查物资:是否储备足够适量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紫外线灯等防疫物资。





6

查食品: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是否有效,食堂环境卫生整治情况,是否有变质和过期食品。

非寄宿制学校是否违规设置小卖部,寄宿制学校小卖部是否持有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售卖“三无”、过期及高盐、高糖、高脂等食品。

是否在公示栏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是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出入口、通风口、下水道、暖气管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等是否安装防鼠板等设施,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等临时防护设备,

周边1米内是否存在便于鼠类通过的设施设备,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

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是否集中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

查饮水:学校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是否进行清洁、消毒,水质是否检测合格。





8

查医疗力量和健康观察室:是否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是否设置学校健康观察室。





督查小结:  

督查学校名称:                                              时间:                                 督查人员: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