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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和看护园:
2024年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工作的通知》(市教办〔2024〕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假期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本学期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及中职学校2024年7月5日学期结束,7月6日放暑假。
(二)注册时间。各校校领导、行政人员于2024年8月30日开始正常上班,教师8月31日正常上班,一至八年级2024年9月1日注册;九年级2024年8月25日注册,九年级各校校领导、行政人员、教师上班时间由各校自行研判决定。
(三)开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至八年级2024年9月2日开学,九年级2024年8月26日开学。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段安排执行(桂林市学校2024—2025学年度教学日历附后)。各学校在编制教学日历时,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地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一)加强假期前和暑期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 时刻把师生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师生的假期前和暑期安全教育。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看护园要通过黑板报、校内广播、安全知识讲座、散学典礼等形式针对学生开展假期前安全教育,并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防溺水、防欺凌暴力、防电信诈骗、防网络沉迷、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远离毒品及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暑期注意自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二)加强家校联系,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看护园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要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发布安全提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培养良好的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监护意识,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各校要将排查出的留守学生、单亲学生、务工人员子女、经常游泳戏水学生、暑期周末无人看管等重点学生建表造册,通过暑期大家访活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暑期防溺水工作安全提醒及教育。
(三)加强联防联控,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看护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加强学校安全联防联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汛期安全提示有关要求,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为我市广大师生创建一个安宁祥和的育人环境。区属各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暑期安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留守儿童的工作格局,确保留守儿童能够度过快乐、安全的假期。
(四)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家长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多陪伴孩子,了解孩子的需求爱好,可与孩子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拓宽孩子视野阅历。要教育引导孩子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在家人陪同下至少完成一次的下厨煮饭、打扫卫生、洗衣洗鞋等其中一项家务劳动的体验。注重陪伴引导孩子看一本好书、看一部好电影、讲一个好故事、唱一首红色歌曲等,树立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五)加强值班值守。要加强暑期值班保卫工作,制定应急安全工作预案及值班排班表,及时报告(30分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
暑假期间,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坚决杜绝以学生留校自学等名义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或通过网络上课,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禁止利用暑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秋季学期课程,严禁未经允许提前开学。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开办培训班。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
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文化课程教育,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要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以及无证无照举办学科培训的“黑”机构、“黑”培训班或个人的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校要针对暑假期间可能发 生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众筹私教等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对于违规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校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暑期体育锻炼、研学实践、劳动教育、暑期作业(包含体育作业和家务劳动作业)、兴趣活动时间安排,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在暑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健康的生活学习习惯,如规律作息、均衡饮食和适量运动。对初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可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学生发展指导等形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涯发展观。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鼓励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暑期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积极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自愿参加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开设暑期专题研学实践课程,为学生提供暑期研学实践服务。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红色研学实践、劳动体验和体育锻炼,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舒缓压力、锻炼身体、强健体魄。
(三)落实好“双减”政策。各校要严控暑期作业总量,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量和作业时间,科学布置暑假作业,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标要求,小学1—2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双减”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作业难度。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暑期时间,合理安排作业进度。要引导家长支持和配合落实“五项管理”,合理制定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时间。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
六、做好暑期控辍保学家访活动
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深入开展暑假大家访活动,与家长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学生家庭、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宣传科学家庭教育方法和控辍保学相关政策法规,商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 教育方式和具体措施,激励学生安心就读、按时返校。要重点关注曾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学生以及因学习困难等原因厌学的学生,与学生所在学校、村委(社区)加强联系,有针对性地共同做好对学习困难或有辍学苗头学生学业的指导、辅导和心理、思想方 面的疏导,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新学期开学时按时返校学习,持续巩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人数常态清零成果。
七、加强办学条件保障工作
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运动场地是师生在校期间活动的主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教育发展稳定大局,维护校园校舍及附属设施完好是教育的基础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把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摆在发展教育的突出位置,充分利用暑假学生离校这个窗口期,切实做好校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等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附件:桂林市学校2024—2025学年度教学日历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林市学校2024—2025学年度教学日历
第一学期
|
学段 |
开学时间 |
放假时间 |
教学周数 |
法定节日及学校机动时间 |
学期周数 | |
|
义务教育 |
一至八年级 |
2024年 9月 2日 |
2025年 1月 20日 |
19 周 |
1 周 |
20 周 |
|
九年级 |
2024年 8月 26日 |
2025年 1月 20日 |
20 周 |
21 周 | ||
|
普通高中 |
高中一、二年级 |
2024年 9月 2日 |
2025年 1月 20日 |
19 周 |
20 周 | |
|
高中三年级 |
2024年 8月 12日 |
2025年 1月 20日 |
22 周 |
23 周 | ||
第二学期
|
学段 |
开学时间 |
放假时间 |
教学周数 |
法定节日及学校机动时间 |
学期 周数 | |
|
义务教育 |
一至八年级 |
2025年 2月 17 日 |
2025 年 6 月 30 日 |
18 周 |
1 周 |
19 周 |
|
九年级 |
2025年 2 月 10 日 |
2025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 |
17 周 |
18 周 | ||
|
普通高中 |
高中一、二年级 |
2025 年 2 月 10 日 |
2025 年 7 月 7 日 |
21 周 |
22 周 | |
|
高中三年级 |
2025 年 2 月 3 日 |
2025 年高考结束 |
18 周 |
19 周 | ||
注:1.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段安排执行。
2.开学时间前一天为学生回校报到注册时间。
3.节假日放假时间以政府公布的放假安排为准。
4.2025年1月29日为农历春节,2月12日为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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