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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秀峰区开展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秀政〔2026〕2号)

2026-03-18 16:20     来源: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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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山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秀峰区开展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6318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秀峰区开展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6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定农民种粮收益,提升耕地地力水平,确保20266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责任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制定印发年度实施方案,审批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处置等工作,落实工作经费保障。

(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区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审批;组织开展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牵头做好项目绩效评价、信访受理、工作总结;配合区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培训、检查指导,协同做好资金兑付监管。

(三)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负责开展补贴工作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业农村制定实施方案及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政府审批;配合农业农村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受理信访等工作。

(四)甲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与各村委进行辖区内补贴对象身份核实、补贴范围核定、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张榜公示及信息审核录入工作,做好农户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向区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开展辖区内补贴工作培训、总结及数据汇总上报,落实公示制度和问题整改。

(五)相关协同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区统计局、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按照职责配合甲山街道办事处开展补贴对象筛查、耕地面积核实,共享土地确权、退耕还林、非农占地、撂荒耕地等数据,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秀峰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农田污染处罚相关信息,作为补贴资格审核依据。

二、补贴实施要求

(一)明确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需签订合法耕地承包协议并备案)。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严禁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死亡人员账号。探索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种植面积挂钩机制,结合耕地利用优先序制定差异化补贴措施,提升稳粮效能

(二)划定补贴范围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暂未完成确权的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确权后及时更新。

明确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未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种植多年生或木本果树、茶叶等作物的耕地;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

可予以补贴的耕地:种植西瓜、草莓等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对耕地质量无影响的耕地。

(三)统一补贴依据

2026年度全区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

(四)规范流程管理

1.面积登记:按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登记补贴面积,全部录入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网址:59.211.201.147),核实后的面积统一登记在“确权登记面积”栏。所有补贴相关操作(信息录入、审核、公示、发放)均通过该系统完成。

2.公示制度:甲山街道办事处通过系统生成村组补贴公示表(含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加盖公章后在村内公示7天,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多形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传系统信息并书面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有异议的及时核实调整。在区政府、甲山街道办事处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查证举报事项;对因政策调整导致补贴减少的农户,做好一对一宣传解释,争取理解支持。

3.严格审核: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秀峰分局、区统计局开展补贴数据审核,对甲山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1-2个村,每村抽取5-10个农户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的,通知街道办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修改;若区级补贴面积大于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面积,须倒查并书面说明原因。

4.报审批复:甲山街道办事处补贴面积审核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局测算全区补贴标准,会同财政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联合行文报区政府审定。方案获批后,两部门对街道办出具书面批复,同时在系统录入补贴标准,确保公示、批复、发放信息一致。

5.资金发放: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纳入直达专户管理,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补贴款足额发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发放过程严而有序、公开透明,严禁统筹资金用于其他项目。

(五)严格奖惩措施

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一是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推广稻田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的农户,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最高补贴标准不能高于200亩。二是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结合,对露天焚烧秸秆,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三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补贴资格。

三、保障工作要求

(一)及时开展培训

补贴农户信息录入、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等工作都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操作,要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一卡通”系统操作及补贴政策、对象、范围、流程及奖惩措施的培训。后续“一卡通”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运维团队,联系统的操作培训。联系电话0771-53315410771-53315480771-53316130771-5331614

(二)严格监管与数据比对

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指导、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加强大数据核实比对,将申报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实际耕地面积横向对比,将2026年与2025年补贴面积、资金、对象纵向对比。对不符合补贴条件仍发放资金的,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档案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甲山街道办事处按规范收集整理补贴项目全流程资料,归档保存。归档材料包括:村组补贴公示文件及图片(街道办盖章)、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村委会盖章经办人核实人签字)、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补贴面积审核批复文件、资金分配方案及拨付凭证等,确保档案完整、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