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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桂农厅函〔2025〕420 号)的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21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
二、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通过直达资金专户列支,相关指标打“直达专户”标识,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农厅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并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填报确认的《2025年度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审核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今后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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