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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4-27 09:15     来源:桂林市政府网站     作者:桂林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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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桂林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桂林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0]34号)精神和《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主体

1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以下统称县)。

二、目标任务

(一)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二)2020年6月9日前,完成2020年度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审核和填报等工作。完成2018-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环节自查自纠工作。

(三)2020年6月底前,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库信息相应完善工作。包括资金项目账平、账实相符、完善绩效等各个环节的电子信息和档案材料。

(四)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扶贫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完成资产清查、登记、填报《扶贫资产管理绩效表)制定定期绩效跟踪管理制度等。

三、工作措施

(一)组建专班。组建桂林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专班),专班设在市扶贫办,专班负责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专班负责人,各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班负责人。

(二)加强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县(市、区)对应的业务部门进行工作指导,确保上下统一、防止工作走样。县级要对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培训。

(三)跟踪督促。市级不定期通报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工作专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做好整改。

(四)考核评价。市将对各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市级组织开展的脱贫攻坚督查、扶贫成效考核范围。

四、工作步骤

工作分6个步骤完成。

(一)动员部署。4月21日,市级召开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座谈会,部署推进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县级自行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会议,安排部署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二)开展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

1.4月21-30日,各县在自治区、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专班的指导下,对照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中的资金项目信息,比对和梳理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信息。

2.5月1-20日,县级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2019年度扶贫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信息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3.5月21-31日,县级财政部门对全县各部门录入的绩效自评信息进行审核,并督促各部门完善核改。

(三)开展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完善工作。

1.6月1-5日,完成2020年度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审核工作,并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动态监控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填报。

2.6月6-9日,完成2018、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各环节自查自纠工作。

(四)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库信息相应完善工作。

6月10-30日,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库信息相应完善工作。

包括2016-2019年度资金项目账平、账实相符、完善绩效等。

(五)开展扶贫资产管理。

1.7月1日,组织参加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专班开展的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培训。

2.7月2-31日,县级各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梳理2016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清单,明确扶贫资产类型,开展清产核资,填报《扶贫资产管理绩效表》。

3.8月1-31日,扶贫项目责任部门在广西项目库系统对资产类型进行标识,完善和更新资产登记信息。系统核验无误后,录入全国项目库系统。

(六)实施常态化管理。自治区将制定出台扶贫资产定期绩效跟踪管理制度,县级要做好扶贫资产长期跟踪和绩效管理。

五、工作保障

(一)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市级负责统筹协调对各县的指导、督促、检查和监督,督导情况作为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成效考核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依据,县级出现问题被国家部委、自治区通报批评的,将作为年度综合分析评价的依据。各县承担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绩效目标自评、扶贫资产管理等具体工作推进的主体责任。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市、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专班要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市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县级扶贫资金项目核实工作,督促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系统完善工作。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信息完善工作主体责任,核准信息、准确录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注重总结,全面提高。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各县工作进度经市审核、汇总后报自治区。各县要加强工作的探索和创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并向市级报送,市级将深入挖掘典型并报自治区宣传推广。每项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以后,各县要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专班。

附件:桂林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专班组织机构及工作规则

附件

桂林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专班组织机构及工作规则

第一条 组织机构

组  长:李顺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张志坚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副组长: 王小泉  市扶贫办项目科科长

古文生  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科长

吕红星  市扶贫办项目科副科长

张光强  市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  泉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

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直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全面提升,负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班设在市扶贫办,下设综合组、业务组、数据组。各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

组  长:王小泉、古文生

成  员:陈小明(市扶贫办)、曾杰(市农业农村局)、

陈清华(市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文电办理、沟通联络、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组

组  长:吕红星、胡泉

成  员:农荣良(市扶贫办)、李永辉(市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从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和园林局、扶贫办、医保局、易地安置中心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绩效管理、项目库信息完善和扶贫资产管理等工作,制定工作流程,开展业务培训和不定期巡回暗访指导,完成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数据组

组  长: 张光强

成  员: 田  俊(市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

职  责:负责广西项目库系统升级优化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信息数据质量分析,完成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周一下午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条 纪律要求

集中办公的同志,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等,参照市扶贫办日常管理制度要求执行;不集中办公的同志要按专班工作要求参加会议、集中行动,其他时间在各自单位协助做好专班与本单位相关科室的沟通联络等工作。

第四条 附 则

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专班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人员调配、后勤保障由市扶贫办综合科负责。2020年12月31日后,工作专班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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