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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我区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为: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
问题:高龄补贴领取后,会与其他已经的社会福利冲突吗?
解答:对已经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的老年人,不得取消或降低其本人应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福利制度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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