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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收件清单(各县、市区报市级)

2024-05-13 16:25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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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收件清单(各县、市区报市级)
事项类型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一、需同时办理预审与选址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1、上述1-9项为必备材料,10-15项为特殊环节,涉及到才需提供;
2、项目通过县(区)“三级联审”上报,纸质材料递交窗口签收。
3、以上所有材料申请材料光盘一套(格式为JPG;)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3 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或者建设项目核准文件,或者建设项目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4 县(区)局初审报告
5 生态环保部门对选址的反馈意见
6 项目功能分区用地统计表和地类分类表
7 符合规划材料
8 图纸:①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套合图;②平面布置图;③项目选址范围位置图;④土地利用现状图  ;⑤规划图;⑥项目选址用地范围1:500地形图(并标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
9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0 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交通、能源、水利之外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参照执行)
11 大型建设项目、对城乡规划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规划设计单位编写的选址论证意见
12 论证意见、论证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踏勘论证报告文本、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文本、节地评价报告文本
13 涉及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等,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14 养老、旅游、教育、殡葬、体育、卫生、加油加气站、油库等项目,应核验是否列入行业专项规划或计划,未列入的,应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
15 涉及加油加气站、油库、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问题的,需征求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16 涉及违法用地的,需提交处置违法用地的证明材料。(不是本项目所为,可容缺至报批阶段)
二、无需预审(土地批复或土地证) 1 县局初审意见(明确项目名称、代码、无需预审原因等内容)
2 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或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文件、项目登记信息单)
3 无需办理用地预审的依据(土地证及宗地图/用地批准文件/有效的已取得用地预审批复文件等)
4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txt格式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三、“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无需预审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2 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或者建设项目核准文件,或者建设项目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3 县(区)局初审报告
4 生态环保部门对选址的反馈意见
5 图纸:①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套合图;城规图
6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txt格式电子版、纸质盖章版)
7 涉及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等,需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8 涉及加油加气站、油库、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问题的,需征求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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