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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市政规〔2023〕16号)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社保、房产、车辆等信息情况进行动态审核,龙景强等225户申请家庭因名下拥有房产等原因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取消(注销)保障资格。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拨打电话0773-2861366。
附件:桂林市本级2025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动态审核取消(注销)资格名单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