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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标  题:森林防火封山令
发文字号:秀政规〔20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森林防火封山令

2022-10-21 13:50     来源:秀峰区政府     作者: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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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气持续高温,且长期干旱无雨,多地突发大面积山火,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在极端天气下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桂林市森林防火令》,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此令。

一、封山时间(森林高火险期)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封山区域(森林高火险区)

秀峰区辖区内所有林地及重点旅游景点涉及的山体

三、封山规定

(一)封山区域所属单位、街道、村(社区)需对进山道路进行物理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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