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01日 |
| 标 题: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赵嘉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秀政干〔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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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嘉雯同志(女)任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海涛同志(女)任桂林市秀峰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仲华同志(女)任桂林市秀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泳同志(女)任桂林市秀峰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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