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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窗口申请)

2023-06-08 14:43     来源: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便民服务平台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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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及地点:

开具银行撤押材料/生效的法律文书(银行网点/法院)

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二、 申请主体:

1、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共同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2、债权消灭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抵押权消灭的,抵押人等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抵押权的注销登记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原件)

4、(原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等当事人单方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证实抵押权已消灭的人民法院仲委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四、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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