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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绩效发力 管出生态宜居好环境

2020-06-02 10:15     来源:秀峰区督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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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秀峰区对某涂料公司的露天焚烧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开出史上最高的一万元罚单。这是秀峰区近年来坚持用绩效衡量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成效的工作案例之一。2019年,秀峰区PM10PM2.5浓度年均值同比下降10.9%10.3%,超额完成市环保目标责任状下达的联控任务,6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首次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值在城区年度排名第一,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均成效显著,秀峰区荣获桂林市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责任落实,坚持绩效管理与治理任务有效统一

制定出台《秀峰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将生态环境治理的部门职责分工与绩效管理统一起来。将绩效考核由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区政府按照绩效考评方案要求,制定了《秀峰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评分细则》,组织与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等30个单位签订《秀峰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与所管辖的企业、机构、社区(村委)等400多个企事业单位、机构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一级一级落实到位,建立了政府为主体,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守法经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机制。

二、突出重点整改,坚持绩效管理与实际成效有效融合

紧盯绩效评分设置情况,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任务,有针对性地强化各项难点、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针2018年露天焚烧扣分最多的情况,2019年加强了露天焚烧的巡查、管控和处罚工作,全年垃圾焚烧共发现并及时制止32起,发现并及时制止秸秆焚烧130多起。2019年秀峰区生态环境治理4项绩效加分(10.44分)全部为大气质量指标改善加分。同时,根据部门职责,统筹推进了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空气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督执法等工作的有效落实,2019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为得五城区最高的96.84分。

三、突出考核奖惩,坚持绩效管理与结果运用有效挂钩

严格考核奖惩的落实,设置一票否决规则,对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受到国家部委或自治区以及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在考核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情形之一的单位,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有约谈、通报等情形的,予以相应的绩效扣分。2019年,区政府共发批评通报3期,约谈3人次。被通报的单位、约谈的相关负责人,在秀峰区绩效二次考核中按规定予以相应的绩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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