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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2024年1月1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元浪主持召开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2人,因事请假2人,实到18人;列席16人。会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了有关报告和草案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了秀峰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秀峰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二)听取审议并通过了秀峰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秀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事项方式的规定(草案);
(八)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九)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十)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台就座建议名单;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表扬2023年度秀峰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秀峰区人民代表大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草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秀峰区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桂林市秀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试行)(草案);
(十九)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根据区委、区人民法院提名,经投票表决决定:
任命李学东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严智勇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谢晓艺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洪政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斌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颁发任命书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元浪向新任职的5名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出 席:李元浪 黄 晖 黄 璐 庾和周 覃 宁 李学东
车志龙 谢拥军 陈春林 严智勇 雷 鸣 杨道华
陈应福 游洪波 姚嗣群 梁 静 程善正 李 瑛
请 假:潘 杰 熊 波
列 席:凤 彬 阳 瑜 李 岚 丁 飞 唐长龙 唐 琼
张敬堂 罗立平 谭海映 刘海峰 杨 辉 史国章
黄 锋 谭皓文 阳贵宝 葛成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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