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刘伟胜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任命黄强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李莉(女)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黄日新的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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