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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陈帮龙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唐长龙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旅游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学东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严智勇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唐慧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旅游与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蒋卫东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蔡敏为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游洪波的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潘杰的桂林市秀峰区人大常委会甲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二)
决定任命潘杰为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莫文华为桂林市秀峰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其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周树勇为桂林市秀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姜军为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任命邓森文为桂林市秀峰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任命周洋为桂林市秀峰区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张敬堂的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马成勇的桂林市秀峰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韩路的桂林市秀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徐晓平的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薛宇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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