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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理

2026-03-16 09:51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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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什么?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指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中等职业学校)促进就业创业的资金。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意义: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保障劳动者的福利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措施。

哪些人能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的广西区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①身患残疾;②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③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④属于特困人员(孤儿);⑤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⑥来自脱贫家庭(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详见《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桂林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2〕19号))

如何申请?

1、准备所需材料:

㊀身患残疾:(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必须是本人残疾证)。

㊁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居民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

㊂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身份证正反面;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㊃属于特困人员(孤儿):(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㊄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1)身份证正反面;(2)若属学校资助中心花名册内,则无需上传材料;若不属于则上传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㊅来自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身份证正反面;(2)来自广西区内脱贫家庭,无需上传材料,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来自外省脱贫家庭,需上传脱贫攻坚期家庭贫困属性材料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脱贫户证明》(原件)。

2、办理:

符合申请条件毕业生,在以下集中申请时段内,通过“桂林人才网”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点击“个人中心”的“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图标入口,按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地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和上传相应材料原件并提交办理。在申请时段内,若被管理员退回材料的毕业生,请在集中申请时段内完成资料修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审核。

查询服务:

业务查询电话:0773-2810611

办理进度在线查询

办事前咨询电话≽      ≼办事后查询电话≽

0773-2891776;0773-3637220

相关政策文件: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就业指南】广西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就领办发〔2022〕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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