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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024-06-05 11:00     来源:秀峰区人社局     作者:秀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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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中,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

4、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

5、其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6、失地人员;

7、“零就业家庭“成员;

8、家庭困难并依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9、刑释解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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