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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桂林市行政审批局积极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全面认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市落地实施。2021年7月1日起,我市涉及的100项市本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和涉及县区的70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工作提前谋划
市行政审批局把“证照分离”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项小组,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2021年6月4日召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推进会,逐项梳理事项清单,认真研究改革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改革工作责任。6月30日召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准备工作培训会,就如何分类推进改革,协同配合,工作平稳衔接、顺利过渡,进行专项培训。
二、加强信息公开,改革业务无缝衔接
2021年6月底,市行政审批局结合实际,组织市本级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修订完善桂林市市本级涉及的100项和各县(市、区)涉及的70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相关配套制度及办事指南,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及时发布,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2021年7月1日,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均已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更新发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及联系方式以及相关事项办事指南与办事流程准时、准确切换,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工作,为相关业务办理平稳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三、分类推进改革,“证照分离”稳步落地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或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广告发布登记》《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4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要求直接取消审批,较好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对贸易流通、教育培训等领域的3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企业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备案管理办法报送材料,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例如:申请人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的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提交企业设立材料,如果该企业经营范围中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范围,工作人员审核设立材料并打印营业执照后,系统自动为企业完成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然后将备案信息推送至食品监管系统。食品经营许可改为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提速至“秒批”,“一窗办理”、变繁为简、化难为易,实现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的企业准入即准营。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暂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教师资格认定》《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等1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为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承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极大地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民生安全、生态安全等公共利益的46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取消许可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许可数量限制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例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取消申请企业提交成品油供应渠道证明文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提速,改革清单要求“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现承诺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桂林市工业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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