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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企业复工复产资料审批表

2020-09-24 08:42     来源:秀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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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 1:申报项目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六条措施资料审批表(发改局)
序号 申报项目 申报条件 补贴标准 申报材料 备注
1 奖励企业复工复产 1.秀峰辖区2019年纳税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在库“四上企业”
2.在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
1.2020年2月29日前复工复产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
2.2020年3月10日前复工复产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3.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1.《奖励企业复工复产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复工复产佐证材料。


工作表 2:附件1-奖励企业复工复产申报表


附件1






奖励企业复工复产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企业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申请奖励类别
(对应奖励框内打√)
2020年2月29日前复工复产,一次性奖励6万元 2020年3月10日前复工复产,一次性奖励3万元 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一次性奖励2万元



申报企业承诺    本企业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如虚报假报,本企业愿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
                         法人(签字):                申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统计局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审核意见 桂林市秀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奖励企业复工复产资料审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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